前段时间,我国中东部地区不少地方饱受雾霾天气的危害,为了更好的改善南昌空气质量,南昌市相关部门计划在市区部分区域和一定时段对没有取得环保标志或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实行交通限行。限制通行区域为:市区的洪都大道(不含)、解放西路(不含)、洪城路(不含)、抚河路(不含)、阳明路、阳明东路合围的区域;八一桥、南昌大桥;赣江中大道、南斯友好路(不含)、丰和中大道、庐山南大道(不含)合围的区域。
本次限制通行的时间自2013年6月1日起执行,时间是每天7:00-22:00。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殊用途车辆暂不列入限行范围。
据南昌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章美良介绍,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后,将有一个月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对违反限行规定通行的以宣传教育为主,采取劝导驶离、责令驶离等方式进行处理。从2013年7月1日起,对违反限行规定在限制通行时间闯入限行区域的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