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近对全市32个村的抽***调查显示,我市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得到了较好落实,但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
一是人口、耕地情况变化较大。人口不断增长,耕地大幅度下降,人均耕地减少,无地农户增多。调查显示从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7—9年),32个村因人口自然增长、外村迁入、婚姻嫁娶等原因增加人口3312人,减少人口3042人,增减***抵净增加270人。在新增人口中,有961人获得了承包地,占新增人口的27.0%;在减少人口中,有896人的承包地被收回,占减少人口的29.5%。32个村净减耕地7588亩,人平减少0.15亩。
二是土地调整比较频繁。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32个村中,有23个村调整过土地,占71.6%。其中调整一次的村11个,调整2次的村6个,调整3次的村4个,调整4次的村2个。调整承包耕地面积7319亩,占承包耕地的19.7%。
三是侵权行为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随意调整承包地。某村为了平衡人地关系,在9年承包期内调整承包地四次,变动承包地面积1946亩,占总承包地面积的106%;随意占用承包地。某村某组只有承包地120亩,人均0.33亩,市某单位在该组建养殖基地,租用承包地65.9亩,租用期从1994年至2024年,商定每年每亩租金600元,1999年至今,拖欠租金23万余元;强制种植。某村2001年由乡村干部圈定水田300亩建莲藕基地,强制承包农户种莲藕,因各种原因造成种藕效益不高,群众意见很大。
四是土地流转不规范。从所调查的32个村11509户的情况来看,有土地流转行为的农户407户,占总数的3.7%,流转土地1354亩,占承包耕地的4.4%,这些流转农户大都是自行协商的口头约定,没有按规定的程序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五是耕地抛荒开始显现。被调查的32个村有14个村开始出现耕地抛荒现象,占43.8%,涉及农户336户,抛荒的耕地大部分是坡耕地,抛荒耕地973亩,占承包耕地的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