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职责范围。进一步明确司法员、信访员、驻队干部抓社会治安工作的职责,使中心真正成为一个平台,形成抓社会治安人人有责、层层负责的局面。
二是明确工作要求。根据辖区社会治安、人口数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明确综治工作中心组建一支社会化的专职巡逻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
三是明确工作程序。对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处理,由综治工作中心统一受理,并严格按照受理登记、分流查处、跟踪督办、报结反馈、回访总结五个步骤进行规范操作。规定一般纠纷、事件必须在15天内办结,重大事项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后最迟在2个月内办结并及时反馈,督促各职能部门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