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兴业网团旗下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科教文化类十强)
用户名: 密码:   注册帐号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中国农民网 > 三农新闻 > 三农采风 > 田先红:社会中心范式下的农民上访研究 返回首页

田先红:社会中心范式下的农民上访研究

时间:2012-06-05 17:32来源: 作者:收藏

  社会中心范式下的农民上访研究及其拓展[①] 

  摘要:社会中心范式下的农民上访研究对我们理解农民上访的发生、组织机制和行为特征颇有价值,但这些研究存在只有社会而无国家、偏重解读而忽视解释以及受意识形态影响过大等不足,致使理论上难以取得重大突破。为拓展农民上访研究空间,需要引入国家的视角,在国家与社会互动、国家对社会的建构和塑造中深化对农民上访问题的理解。 

  关键词:农民上访;社会中心范式;国家视角 

  一、引言 

  1990年代中后期,伴随农民负担问题日益突出和基层治理状况的恶化,因负担问题、乡村干部经济违规和侵权问题而引发的大量信访事件呈现出来,农民上访也逐渐进入学界的视野。学界最早且影响最大的关于农民上访问题的学理性研究成果当属欧博文于1996年发表在“World Politics”上的“Rightful Resistance”一文。时至今日,有关农民上访问题的学术成果可谓汗牛充栋,尤其是在农民上访行为特征和机制方面积累颇丰。笔者认为,迄今为止的农民上访研究实际上共享了同一个范式,即社会中心范式,这一范式下的研究成果虽然对我们理解农民上访的发生、机制、特征和影响等问题颇有裨益,但这些研究正面临着瓶颈和制约。为拓展农民上访研究的空间,需要引入国家的视角,在国家与社会互动、国家对社会的建构和塑造中深化对农民上访问题的理解。在下文中,笔者先阐述了社会中心范式下农民上访研究的重要贡献及不足,并基于相关理论的启发和中国农民上访问题的特性提出了深化和拓展该领域研究的具体建议。 

  二、社会中心范式的洞察力及局限 

  顾名思义,社会中心范式下的农民上访研究,就是基于社会的立场而对农民上访的发生、机制、特征和影响展开分析,它或者站在社会的立场来理解农民上访,或者以农民上访来关照社会。在这一研究范式里,国家要么被遮蔽,要么仅是理解农民上访的一个背景和衬托而已。在实践中,这一范式下的农民上访研究又分岔出两条主要路径,一条沿循着詹姆斯·斯科特的研究进路而展开,注重对农民上访策略的探讨,另一条则以资源动员理论和政治过程理论为指引,着力于展现农民上访的组织机制。 

  目前,学界有关农民上访的研究几乎都或多或少地受到了詹姆斯·斯科特进路的熏染。斯科特曾经对东南亚农民在遭受国内外压迫时所做出的种种大规模起义和反叛行为的起因、过程和结局展开了深入研究[1]。在后期的研究中,詹姆斯·斯科特开始从大规模的农民反叛和起义研究转向对农民日常抵抗行为策略的深描和解读,从而真正地将视角转向了底层社会。通过对马来西亚农民生活的长期观察,斯科特揭示出农民在日常生活中的种种抵抗策略,比如嘲笑、讽刺、不服从、磨洋工、装糊涂等等,并提出了“弱者的武器”这一概念[2]。 

  詹姆斯·斯科特的研究对中国学界理解农民上访问题产生了较大影响。在这一进路指引下,学者们大多非常关注农民上访的行动策略。早期的代表性人物有李连江和欧博文。他们在研究中较多地援引了詹姆斯·斯科特的成果,并将中国农民上访的行为策略与斯科特笔下的马来西亚农民日常抵抗行为进行了比较,突出了二者的异同点。在他们看来,农民上访作为一种“依法抗争”(Rightful resistance)行为,是“以政策为依据的抗争”(policy based resistance),在这种政治活动中,农民积极运用国家法律和中央政策维护其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不受地方政府和地方官员侵害[3][4][5]。它介于政治参与和政治抵抗之间,较政治参与更有冲突性,却也并未达到政治抵抗的程度。 

  而后,于建嵘在此基础上归纳出了农民维权的“以法抗争”模式[6]。“以法抗争”跟“依法抗争”不同,它以直接挑战抗争对象为主,诉诸“立法者”为辅,并以自身为实现抗争目标的主体。概言之,“以法抗争”是一种旨在宣示和确立农民这一社会群体抽象的‘合法权益’或‘公民权利’的政治性抗争”[7][8]。由此可见,于建嵘的“以法抗争”模式与“依法抗争”模式在解释中国农民的维权抗争问题上的路径其实是一致的,只是后者更加强调农民维权抗争中的“有组织性抗争”特别是这种行动中的“政治性”和冲突性。 

  在斯科特农民抗争策略研究传统的指引下,还产生了许多后续研究成果,比如徐昕的“以死抗争”[9]、石发勇的“依关系网络”抗争[10]、郑欣对上访过程中官民博弈关系的解读[11]、董海军的依“作为武器的弱者身份”抗争[12]以及王洪伟的“以身抗争”[13]等等。虽然他们所侧重的角度不一样,但是都主要从农民所采用的策略出发来对农民上访问题进行解读,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家族相似性”概念。[②] 

  跟注重农民抗争策略的斯科特进路相比,受西方社会运动理论影响的农民上访研究则将关注重点放置于上访的过程与机制上面。近几年来,随着西方社会运动理论不断引入国内,一些学者开始运用相关的理论资源对农民上访组织运作机制和行动逻辑展开研究。就目前而言,资源动员理论和政治过程理论较受学者们的关注。应星曾经从草根动员的角度入手,试图超越西方社会运动研究范式与印度底层社会研究范式在有组织的精英场域与无组织的底层场域之间的简单对立,从而深入理解农民底层政治的复杂性。他发现,草根行动者所进行的草根动员,使农民群体利益表达机制在表达方式的选择上具有权宜性,在组织上具有双重性,在政治上具有模糊性,而造成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农民维权行动中的“合法性困境”的阻碍。[14]应该说,应星的研究在促进我们对于农民维权行动由情绪性的、意识形态性的认识走向冷静的、学理性的探究上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在此基础上,吴毅的相关研究使问题的讨论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15]与应星一样,吴毅不仅批评了于建嵘对农民维权行动的激情主义的政治浪漫化理解,而且与应星的因“合法性困境”所致的农民维权的弱组织和非政治化观点展开了对话。吴毅认为“合法性困境”的推理看似符合静态的中国社会结构,但却忽略了转型中国政治特征的复杂性和过渡性,故而,其在能够解释一部分经验事实的同时,却又片面化了更多复杂和场景化的维权经验[③],本身也不自觉地陷入“民主—极权”这一两分的泛政治化思维陷阱,将复杂问题简单化。基于此,吴毅从另一个角度认为农民利益表达之难以健康和体制化的成长,从场域而非结构的角度看,可能更加直接导因于乡村现实生活中各种既存的“权力—利益的结构之网”的阻隔。他认为,与“合法性困境”相比较,这一结构之网已经越来越成为影响和塑造具体场域中农民维权行为的更加常态和优先的因素。可以说,吴毅的这一讨论在突破“民主—极权”、“国家—社会”及应星所言“有组织的精英场域与无组织的底层场域”之间的简单二元对立上有了较大的推进。从而也更加真实的展现了农民维权中的实然限制(“权力—利益的结构之网”)而非概念或逻辑上的困境。[④] 

  总体而言,无论是斯科特研究进路抑或是农民上访过程与机制的研究路径,他们都直接或间接地将民主权利话语与农民上访问题关联起来。比如,李连江和欧博文认为,以上访为主要内容的维权行为可能有助于农民公民权意识的培育,从而实现从农民到公民的转变。[4]于建嵘的研究则指出,农民上访行为带有较强的公共性和政治性,它不仅仅是为了获得具体的资源和利益,而且蕴涵着抽象政治权利的诉求。[7]尽管吴毅和应星比于建嵘等人更为注重对农民上访过程和机制的深描和阐释,但他们也在事实上共享了民主权利的话语和价值理念,其对目前农民上访机制特征的理解和苛责,暗含着通过变革现行政治体制达至民主化目标的内在渴求。学者们这一关怀的形成既与信访制度本身的特性有关,又跟一直以来整个社会所型构的有关基层治理状况的印象相连。一方面,信访制度的初衷,是为了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倾听民意,体察民情,并加强对地方和基层代理人的监控,在这个意义上,信访制度的设立的确是中国民主政治的重要表征[16][17];另一方面,自改革以来尤其是1990年代由于农民负担问题、干部侵权、贪污腐败等因素导致的干群关系恶化给广大民众留下了深刻印象。在许多人看来,正是因为乡村干部加重农民负担、侵犯农民权益才导致了日益严重的农民上访问题。在这一思维路径下,“维权”、“利益表达”和“政治参与”等等成了理解农民上访问题的主流话语。 

  我们看到,尽管在社会中心范式下所展开的农民上访研究硕果累累,对学界深化农民上访行为特征和机制的理解大有裨益。然而,社会中心范式下的农民上访研究也存在诸多不足。 

  第一,只有社会而无国家。在社会中心范式下的农民上访研究,或者关照农民上访的行动策略、组织机制和特征,或者希冀从农民上访行为中发现民主和公民社会的因子,以此达至促进公民社会发育、推动民主政治发展的目的。在这样的研究逻辑中,国家自然被学者们遗忘,成为一种选择性失忆。即使偶尔碰触到国家,也不过是将其视为一个背景或者衬托而已,其对国家权力展开自由主义式批判的目的也是为了反照和关怀社会。 

  第二,“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这典型表现在对农民上访策略的研究成果之中。这些研究过于强调农民上访的行动策略,使得他们的研究越来越技术化、碎片化,而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农民上访问题背后更为宏观性、结构性的因素。他们的研究在凸显上访策略这些可谓“细枝末节”问题的同时,又遮蔽了许多更为重要的结构性变量。 

  第三,偏重解读而忽视解释。受詹姆斯·斯科特等人的影响,学界的农民上访研究大多采用了解读式的研究方法,注重对农民上访过程和组织机制特征的深描,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描述性概念。这种偏重解读的研究虽然有利于我们认识和理解农民上访的行为特征,但是对深化有关农民上访问题的深层次、规律性认识的意义有限。[⑤] 

  第四,陷入意识形态思辨的陷阱之中。社会中心范式下的农民上访研究尽管对于我们理解农民上访的发生、机制和特征大有裨益,但是它本身却被其所固有的价值理念所束缚,从而容易陷入到意识形态思辨的陷阱之中。在这种范式下,研究者很容易将农民上访行为跟民主、权利等大话语关联起来,试图用激情化、浪漫化的想象取代或者化约了严肃的、理性的学理分析。另外,社会中心范式视角的单一化,也难免制约着学者们对农民上访问题的理解,使得他们的研究观点显得过于片面,遮蔽了农民上访问题的多维性和复杂性。实际上,农民上访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撬动国家政治体制的神经,但是,它是否能够成为培育农民的公民权意识、壮大公民社会、推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动力,依然为众多学者所疑虑。如申端锋所言:“如果一个精神病患者是因为娶不到媳妇去北京上访,而我们却试图用民主参与来解决他们的问题,二者之间的逻辑断裂之大的确是有点荒诞了!”[18]p281裴宜理的研究也指出,中国人的权利概念不同于盎格鲁—撒克逊的天赋人权和市民社会的观念。[19]学界其它许多研究也同样表明,农民上访的行为逻辑很大程度上并不同于政治学中一般意义上的政治参与,切不可用民主权利和政治化之类的大话语对上访问题进行切割。[14] 

  总之,学界关于农民上访与民主权利话语之间的关联更多的是一种想象而非真实,在更大的程度上,上访农民即使不是成为“历史的无名者”[⑥],也仅只是具体权益的诉求者,而不是抽象意义上的民主和人权的斗士。由此,我们就需要反思社会中心范式下的农民上访研究,走出以社会为中心的、一以贯之的思维陷阱,从农民上访中探求其对于国家的意义。 

  三、农民上访研究的空间拓展 

  综观社会中心范式下的农民上访研究,无论是斯科特进路还是过程和机制的研究路径,都未能充分挖掘国家因素,从而难以深化对农民上访问题的理解。实际上,国家在农民上访问题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就信访制度本身而言,它是党的群众路线的体现。其初衷,是为了密切党和群众之间联系,加强中央高层对地方和基层的监控,同时为群众分忧解难。信访制度的设立,既跟中国科层体制的特性紧密相关,又跟党和国家意识形态的需要相连。从科层体制的特性来看,新中国成立后,在自上而下建立的科层体制中,如何对地方和基层代理人进行监控、使其既不违背国家政策法律同时又不侵犯群众权益便成为一个难题。在此情况下,高层政府需要借助群众的力量来加强对地方和基层代理人的监控。信访制度恰好担当了这样的功能。从意识形态的角度来看,社会主义体制所标称的优越性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高度发达的民主政治。同时,党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肩负着倾听民意、集中民智、体察民情、为人民群众谋福利的重任。所有这些,都需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来解决问题。信访制度正是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是人民群众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表征。 

  作为信访制度实践重要方面的农民上访问题,则更为真切地展示了国家这一变量的作用。从各个历史阶段的农民上访来看,无论是建国初期的大众动员型上访,还是改革初期的拨乱反正型上访,[⑦]又或者是1990年代以来的新一轮农民上访高峰,都跟国家的作用密切相关。大众动员型信访源于国家所发动的一系列政治运动及其中所出现的偏差,拨乱反正型信访又跟长期以来国家所开展的阶级斗争尤其是文化大革命紧密相关,而1990年代以来的新一轮农民上访高峰,则与国家宏观发展战略、国家创建的乡村治理体制等因素密不可分。[⑧] 

  从农民上访的现实来看,在后全能体制的国家转轨时代,执政党需要稳定来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以此创造持续的经济绩效,巩固威权政体的合法性基础。由此所衍生的科层体制对稳定的刚性需求,迫使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加大信访维稳工作力度。一方面,国家需要强化地方和基层的维稳压力,督促他们重视信访工作,另一方面,国家还必须规范信访秩序,对上访者形成一定制约。国家尤其强化了压力型[⑨]的信访治理体制的功能,典型表现是维稳工作一票否决的普遍实施。而问题的悖论恰恰在于,注重从上访数量、规模和层级方面对地方基层进行考核以及一票否决制等制度在促使基层政权重视农民上访问题的同时,也打破了上访制度的平衡,衍生出一些新的弊端(比如一些基层干部对上访者千方百计讨好和妥协退让,而部分上访者也以此作为跟基层政权讨价还价的筹码)。如此一来,国家对稳定的刚性需求与地方和基层的信访工作实践之间必然会形成某种张力,这种张力不仅会影响信访治理体制的运转绩效,而且还可能形塑出农民上访行为的一些新特征。透过这些矛盾和张力来考察农村信访治理中的各种复杂互动关系,是我们揭示农民上访问题内在逻辑的重要路径之一。 

  不仅国家可以塑造农民上访行为,同时农民上访也会对国家产生反作用力。尽管农民上访在提升农民的公民意识、培育公民社会、壮大社会力量上面的效果遭到诸多质疑,但农民上访的确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促成国家做出某些制度调整和变革。尤其是当农民上访数量和规模大大提升时,更容易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并不得不采取相应政策措施。通过揭示农民上访对国家所产生的影响以及国家对农民上访问题的回应过程,应当成为深化理解农民上访问题的重要方面。 

  此外,从农民上访问题中还可透视国家特性、结构及其转型与变迁。在当前国家转型时期,意识形态的深刻变革,从以政治为基础的社会秩序到以利益为基础的社会秩序的转变,所有这些,都会在农民上访问题上打上烙印。同时,原有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遗产,包括体制对人民群众的承诺,所担负的无限责任,依然会对农民上访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甚而使得国家陷入被动之中。由此,从农民上访中窥探国家转型的逻辑和困局,将有助于拓展对农民上访问题的理解。 

  由此可见,农民上访问题的形成与变迁,都不仅仅是一个纯粹的社会问题,而与国家密不可分,受到国家这一结构性力量的影响。再拓展而言,农民上访问题是政治、行政与治理等多重逻辑交互作用与缠绕的结果。甚而可言,农民上访问题还是一个国家政权建设问题,它可以放置于国家建设的逻辑脉络里面去理解。反观学界的农民上访研究,大都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国家因素。笔者认为,为深化农民上访研究,需要引入国家的视角,在国家与社会互动、国家对社会的建构和塑造中深化对农民上访问题的理解。我们强调在农民上访研究中引入国家视角,它并不是如社会中心范式那样将国家作为反衬社会的工具或者批判对象,而是基于国家的立场来理解农民上访,并以农民上访来关照国家。同时,国家视角也不是对国家与社会关系框架的抽象运用,而是主张将其转换为国家、地方与农民之间博弈关系,在具体的场域中展现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复杂互动。这不仅可以窥探国家对农民上访问题的塑造作用,而且有利于从农民上访问题中反观国家。在这个意义上,引入国家视角是国家主位的,其最终目的是为了理解国家,尽管它并非置社会于不顾或者将社会遮蔽(当然,国家视角也并非要为国家辩护)。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友情链接(按推荐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