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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新华:江西省T村“小二胎”现象的实证分析

时间:2012-06-20 14:21来源: 作者:收藏

  “小二胎”:内涵、特征、成因及启示——基于江西省T村的实证分析

  摘  要:本文利用一个村庄的个案访谈与统计资料探讨了农村新近出现的“小二胎”现象的内涵、特征与成因。结果表明,一、二胎生育间隔大于等于7年的“小二胎”大量涌现于最近几年,其中计划外生育占据多数,且随着间隔的拉长其所占比重更大。与此相对应的是生育妇女以30岁以上的大龄妇女为主。作为农民的理性选择,“小二胎”是农民在内在动机与外在条件共同交织下的合力结果,其中农民的生育意愿是核心,基层计生环境的放松为诱因,家庭经济条件的改善为此提供了经济基础。希望本研究能从微观视角为思考我国计生政策的下一步走向提供一些启发。

  关键词:“小二胎”;生育间隔;内涵;特征;成因

  一、 提出问题

  2010年笔者在河南农村调查时发现一个新的生育现象,即近几年当地大龄妇女在生育第一胎后时隔多年却又选择生育下一胎,有的生育间隔甚至达20年。因此当地也产生了不少笑话:一中年妇女带小孩去医院看病,小孩乱哭,医生问道“小孩他妈咋不带她过来?”,妇女尴尬地说“我就是他妈啊!/是他妈带他来的呀!”这种现象当时虽然已经进入笔者的视野,但那时以为这只是一种特殊现象不具有普遍性,所以未作深入调查。但是2011年7月笔者去江西农村调研时又发现了这一现象而且相当普遍,遂引起了笔者的重视与进一步关注。作为农村生育状况的新现象其有何特点、缘何发生,又有何启示?这一系列问题构成了笔者思索这一问题的逻辑链条。

  生育本身兼有数量、时间和性别三种属性,而对孩子间生育间隔的选择则是生育时间属性的一部分。对于生育间隔学界已有一定研究,但是正如刘爽所说,“以往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学术界,对生育间隔的认知与讨论都极其有限,与生育间隔在政策中的地位与作用极不相称”[1]。仅有的不多研究也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1)生育间隔的测量及变化趋势[2-4];(2)国内外生育间隔的状况及其规律[5-6];(3)生育间隔对其他变量的影响[7-8];(4)生育间隔的影响因素[9-12]。而其中以二胎生育间隔为研究对象的论述中,陈卫与郭志刚、李剑钊等人的研究主要探讨了生育间隔的影响因素[13-14],刘爽、邹明洳从国际和国内双重视角,对二胎生育间隔的历史与现状展开实证分析,并总结出国内外妇女二胎生育间隔的基本特征和若干规律[15]。以上研究对于理解生育间隔奠定了一定基础,但是学术界对于农村地区新近出现的生育间隔较大的生育现象还缺乏调查研究。朱红权所研究的鄂西北农村近年来出现的“二胎超生热现象”[16]与本文所说的生育间隔较大的生育现象有一定重合,但也有很大不同。

  鉴于此,本文以2011年7月笔者在江西省T村的实证调查所得的统计资料与个案访谈为基础,试图从内涵、特征和产生原因等三个方面探讨这一新的生育现象。下文首先界定了其内涵,接着总结其主要特征,然后分析其产生原因,最后总结主要发现与启示。

  二、“小二胎”的内涵

  (一)村庄概况

  我们调查的T村位于赣南低山丘陵地带,是典型的客家农村。该村现有893户,约有4000人,人均0.7亩田。客家地区由于聚族而居等特点使之传统的宗族性保存较好,因此该地区的生育观念也比较趋于保守。在性别偏好上,生儿偏好极强,基本所有村民都要生个儿子。因为在他们看来,只有生儿子才能传宗接代和延续香火,只有这样才算完成了“人生任务”,人生才会更有意义,不然“绝后的恐惧”[17]就会挥之不去。虽然随着国家计生政策及其宣传的强力推行、现代性及现代观念的进入村庄和农民流动的不断推进,当地农民的生育观念与行为也发生了潜移默化的变化,但总体来讲,当地的生育观念和行为较之于其他地区比较趋于传统。

  根据我们从当地镇计生办获得的“T村育龄妇女[1]花名册”(下简称“花名册”),该村共有821位已婚育龄妇女,她们的生育情况如表1所示。从中可以清晰看出,“二孩”农户在T村占据绝对多数,有504户,约占61.4%;暂时“无孩”和“一孩”的农户分别为39户、197户,“多孩”农户随着胎次增加在逐渐减少。纯女户随着胎次的增加也依次减少,由“一孩”中的65户到“三孩”中的3例,而到“四孩”及其以上就没有纯女户了,据村计生专干介绍,该村比较确定的纯女户仅在二三十户左右[2]。从中既可看出村民的生儿动力之足,又可看出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而违背自然规律采取的技术措施,这些从纯女户的比例或性别比中都可看出。从性别比来看,在“一孩”中达到203,“二孩”也有144,从而将当地总的性别比推高到132。

孙新华:江西省T村“小二胎”现象的实证分析

  (二)“小二胎”的内涵

  在T村,生育间隔较大的生育现象主要集中在二胎农户中。在多胎生育中一般各胎相隔不长,在81例多胎生育中最大和最小孩子的间距[3]超过10年的也只有4例(分别是10、11、13、14年),而且其中相隔14年的一户有4个孩子,其他77户中前后相隔大多在5、6岁左右,因此在多胎生育中各胎次的间距较短。这也很好理解,一般绝大部分多胎农户的前两胎是女儿,在计划生育的强压下,生儿动力十足的农户为了生个儿子,会尽早地生育下一胎,所以胎次之间的差距不会太大。鉴于此,我们将这种生育间隔较大的现象称之为“小二胎”现象:胎次间距较大使二胎较之于一胎过小,所以称之为“小”,因主要集中在二胎农户中,故名“小二胎”。

  而界定小二胎还面临一个问题,即生育间隔多大的二胎可称之为“小二胎”? 据刘爽等人的研究,我国在计划生育实行之前,农民的生育间隔一般较短,大约在2到3年之间;计划生育推行后,由于各地对生育间隔有一定要求,我国育龄妇女的一、二孩平均生育间隔由1989年的3.05年增长到2004年的5.15年,2004年农村的生育间隔为5.47年[18]。在2009年之前江西省的二胎政策规定[4],第一胎为女儿的妇女生育二胎的间隔至少为4周年,生育妇女的年龄超过28周岁,可缩短至2周年。假设第一胎生了女儿的夫妇会选择尽快生育下一胎,那么比较正常的两胎间隔应在5年左右。鉴于此,本文姑且将7年作为小二胎的生育间隔[5]。那么,本文中所谓的“小二胎”就是指生育间隔大于等于7年的二胎。

  三、“小二胎”的主要特征

  根据“花名册”,笔者统计了T村“小二胎”的分布情况,见表2。从中可看出,该村共有“小二胎”93例,在整个已婚育龄妇女中约占11.3%,占二胎农户的18.5%,由此可见其普遍性。从生育间隔来看,间隔在10年以下的“小二胎”占绝大部分,达57例,约占总数的61.3%;但是10年以上的也占有相当比例,特别是10—15年之间的达33例,占35.5%;最大一例竟达20年。再从胎次分布来看,第一胎为女孩的共有34例,其中在第二胎有31例生了儿子,约占91.2%;第一胎为儿子的共有59例,其中第二胎生男生女的比例基本持平。从中就可看出现行生育政策下,重男轻女观念强烈的村民为生到儿子所采取的技术努力。

孙新华:江西省T村“小二胎”现象的实证分析

孙新华:江西省T村“小二胎”现象的实证分析

  通过进一步分析,我们发现T村的“小二胎”现象具有以下三个明显的特征:

  第一,计划外生育占据多数,且随着间隔的拉长其绝对地位更加凸显。如表2显示,头胎为女孩的二胎生育(计划内生育)与头胎为男孩的二胎生育(计划外生育)之比为34:59,即计划外生育占据将近三分之二。但是从胎次间隔上来看胎次分布,我们会发现,计划内生育较之于计划外生育的生育间隔更短,前者的生育间隔在8年以下的有25例,占73.5%,而后者在这一间隔内仅有22例,约占35.6%。而且以8年为拐点,间隔小于8年的“小二胎”中计划内生育占多数,约占63%;间隔在8年以上,计划外生育占据绝对多数,在66例中占据74.2%;且间隔在13年以上时计划内的“小二胎”基本消失(只有一例),而计划外的“小二胎” 达11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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