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来人,是我中学同学。同学自小脚有些残疾,一直在家种地。可是,组里的土地今年初全部被流转给人承包。本来流转土地前,已和承包商说好,帮其打工。没想到,现在承包商告知他,他干活不行,不要他了。
所谓土地流转,就是某个村民组的土地全部被某个人承包,合同期限一般是15年,一亩地每年租金在500多元。这也就是说,村民自此就无地可种,每年只能拿到一两千元的流转费。对村民而言就剩下两条路,要么留在家里帮承包商打工,要么外出打工。
据我所知,土地流转的初衷是,想通过这一方式使土地能够规模化种植,这样就能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但就我了解家乡的现实,土地流转的想法与现实出现了诸多悖论。
一是无地可种的农民就业问题。年纪不大的农民可以外出找工作,年纪大或身体有残疾的农民以及妇女怎么办?
二是农村地理地貌并非都适合大规模机械化耕种,尤其是我老家这样的丘陵地区,无法规整的土地不是少数,而是占了相当比例。
三是资本下乡承包土地也要追求利益最大化。可是,单纯种植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其经济效益显然没有花卉、园林、果园等经济作物高,极可能导致只注重发展经济作物,忽视粮食作物的种植,使土地流转经营变味。
可是,当下的现实是,这一改革已经席卷包括我老家的许多农村地区。仅就上述三个现实,土地流转要因地制宜,否则,将会造成难以设想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