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检查工作的力度,我乡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项目村的具体责任,对自查的目的、方法、要求、纪律等进行了专题培训,对自查的内容、时间、方法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此次的自查工作,欲抽调财政、民政、农业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自查组,深入村队、农户,采取一查、二看、三问、四访的方法,看是否有无克扣、滞留、挪用、私分、虚报冒领。
对项目村执行项目计划和实施项目内容进行清理,查拨付扶贫专项资金有无截留、挤占、挪用,擅自调整项目现象,做到专款专用。并对清理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摆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