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红线,积极守护安全。该局以制度固化耕地保护责任,对照文件要求,在2018年开展2016—2020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检查的基础上,今年完成了2018年度耕地保护工作自查,切实将责任人、守护人、监督人的责任分级落实,耕地共同保护责任机制全面提升。大力推进耕地保护机制创新发展,引导农民采取各种有效途径保护好耕地,充分激发了农民自主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二是多措并举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全力保障安全。为有效贯彻部、省关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精神,该局制定并对各县(市、区)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将基本农田位置、面积、片块、座标等按规程建立数据库,规范统一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基本农田)协管员制度等多项制度,严格将耕地保护“三禁止”和基本农田“五不准”落到实处。
三是结合补充完善耕地项目,提升耕地质量。该局坚持补充耕地数量和提升耕地质量并重,高度注重补充耕地项目质量监督管理,以制度严格补充耕地项目质量,明确开展耕地提质改造的相关要求和方法,全面落实占优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耕地占补平衡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