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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让农民变股民

时间:2020-11-27 17:12来源: 原创作者:伍红收藏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让农民变股民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于村民来说,新增了村级新型经济组织股民的身份。这意味着,今后的收入除了依靠自己那“一亩三分地”之外,还有了集体经济的分红。作为一名人大代表,看到国家这么好的政策,朱品法同志也由衷为百姓感到高兴。但是作为一名乡镇财政所所长,朱品法心里多少也有些担忧,受历史遗留问题影响,及各个村情不同,改革实施起来必然也有矛盾,成员身份认定怎么界定?股份怎么配置?老百姓认不认可?为了更好地让老百姓享受改革红利,朱品法同志访遍了秦古镇每个村、甚至跑到外县学习借鉴。
      2020年8月份,正是酷暑难耐的时节,为了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股份量化工作,朱品法同志主动向上级申请,于8月17日,在镇党委王镇长的带领下,同所内农经工作人员、试点村村两委,从秦古镇出发到郧阳区谭家湾镇、杨溪铺镇学习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经验及具体做法,来回两天时间,行程满满,等8月18日赶到财政所时已是深夜凌晨。
       回来的第二天,便顶着烈日,带着资料,与农经人员,逐村走访、调研,下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股权配置)阶段业务流程及注意事项,指导村两委开展产改工作。在所有村第一遍调研、指导之后,又组织村干部来财政所进行产改培训,完成“清产核资”和“清人分类”回头看工作,确定好成员身份和集体资产。
       同时每天统计、通报各村产改工作进度,全程跟踪督办,在股份量化、赋码登记阶段,又一次逐村指导,及时纠正错误,保证改革合法合理。最终,理清秦古镇各村资产总合计6382.4万元,经营性资源面积2.81万亩,配股总户数7677户,配股总人数24119人,配总股份29.98万股。有效落实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赋予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主体地位,使农民变股民。
       股份化改革实施以后,关心集体发展的村民越来越多了,朱品法同志坚信农民的日子也会越过越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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