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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城管局回应抢元宵 局长道歉商户获赔

时间:2012-06-15 11:38来源: 作者:收藏

双城城管局回应抢元宵 局长道歉商户获赔
一位商户回忆事发经过,称元宵是被城管人员抢走的。视频截图

双城城管局回应抢元宵 局长道歉商户获赔
双城市城管局工作人员在接受电视媒体采访时称,“这就是抢的单位”。视频截图

  三农直通车综合报道:近日,网传黑龙江省双城市城管队员抢商户卖的元宵,然后拿去慰问了敬老院的事,受到网友关注。双城市城管局对此否认,称不存在城管搬走元宵、商户却不知情的问题。但该局局长周旭东坦承,城管人员在执法中确实存在不妥之处,“这事我作为局长有责任,我公开道歉”。此外,双城市城管局工作人员昨日向两位商户登门道歉,分别给他们赔偿了700元和500元,后者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商户:城管没打招呼

  “城管强制征收元宵送敬老院”。元宵节后,网上关于黑龙江省双城市城管局“抢商户元宵”的消息迅速传播,受到众多网民和媒体的关注。有关消息称,双城市的一些商户发现,他们摆在门口卖的元宵竟然不见了。一打听才知道,原来被城管执法人员“征用”拿到敬老院搞慰问去了。 

  “半分利”副食商店的张伟对记者说,城管人员光天化日下把放在门口的元宵拿走了。“2月2日7点多,我把几箱元宵、三袋爆米花,还有点鱼放在店门口。9点多,我发现元宵没有了,一开始以为被偷了,后来有顾客说被城管拿走了,我还不信。要是城管拿的,怎么也得跟我说一声”。与其有类似遭遇的还有“好心人家”蔬菜水果批发商店的郭振宇。他也反映,城管人员啥也没说,就把摆在门口的三箱元宵拿走了。 

  城管:元宵属依法没收 

  双城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周旭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城管人员是正常执法。从正月初八以来,城管部门陆续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一些商户占道经营,影响出行。初八、初九两天,城管部门通知商户整改。正月十一当天,城管部门出动了30多人、六七台车辆清理占道经营,执法中还请了双城市电视台记者同行。 

  周旭东说,不存在城管搬走元宵商户却不知情的问题。城管部门的处罚都是按程序执行的,对罚没物品的商户出示了扣罚单,但有些商户拒绝接受和签字。按相关规定,罚没物品通过拍卖、销毁、送交民政机关等方式处理。“因此,我们把元宵拿给了双城市双城镇敬老院”。 

  双城市双城镇敬老院副院长崔镭告诉记者,双城市城管局确实送来了140多袋元宵,其中一部分已经在元宵节期间吃掉了,还剩90多袋。

  记者在双城市城管局提供的一份当天的视频资料上看到,在收缴“好心人家”蔬菜水果批发商店的元宵时,有人从商店出来与城管人员理论,但元宵还是被扔到执法车上。视频中,未见城管人员给“半分利”、“好心人家”商店开处罚单的画面。双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向记者出示的一份2月2日的处罚单上,“半分利”、“好心人家”上面写着“拒签”。工作人员称,当天执法人员出示执法处罚单了,但商户拒绝签字。 

  针对上述做法,黑龙江省内一位城管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对违规业户原则上可暂扣罚没物品,待业户接受处罚后再退还给业户,执法部门不能随意处理罚没物品。 

  双城市城管局作出赔偿 

  郭振宇说,他共进了4箱元宵,计划在节日期间销售,没想到一下子被城管拿走3箱。一些老顾客要买元宵,只能从其他商店花高价“串货”,算下来共损失了400多元。张伟、郭振宇认为,如果他们违规经营,城管要给个明确说法,否则就应该赔偿损失。 

  双城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周旭东表示,城管人员在执法中确实存在不妥,比如存在未着装现象。他们将对这些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而在接受黑龙江电视台采访时,周旭东称,“我们下面的人员没有真正尊重法律,没有真正尊重条例,这事我作为局长有责任,我公开道歉”。张伟、郭振宇则向记者证实,2月8日上午,双城市城管局工作人员登门道歉,分别给他们赔偿了700元和500元,两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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