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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公路“三乱”要有长效机制

时间:2012-06-20 14:00来源: 作者:收藏
    近日,一辆运煤车行至山西岚县和盂县境内时分别被拦下,交警分别收取司机100元和50元后,未开任何单据便放行。盂县交警还抢夺记着摄像机,随后又强塞给记者2万元。11月21日,央视播出报道后,公安部派出督察组赶赴当地。山西省委书记、省长作出专门批示,山西省决定在全省公安交警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整改活动,对公路“三乱”实行零容忍。岚县、盂县公安局长被免职。此举体现出山西省公安厅规范交警执法的姿态。但是,换个角度讲,如果不是媒体曝光、公安部派员调查、山西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相关主管部门还会如此迅速行动吗?
    从报道来看,山西省交警执法不规范、乱罚款的问题由来已久,司机意见很大。既然问题由来已久,有关部门为什么不早日整治,实现长效管理,一定要等到央视曝光,领导批示,公安部派员调查,才引起重视?为何司机投诉不起作用,领导批示马上重视?看来,执法部门要真正做到以民生为本,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话说回来,更多的执法规范问题,要靠普通交警去落实,司机去感受。仅仅因为领导重视,就掀起警察纪律作风整改活动,也会给人留下“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印象。其实,良好的交通环境、执法秩序,光靠领导重视与集中整治远远不够,它需要长效管理机制做支撑。
    虽说有关部门在短期内最大限度地调动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对交警执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在一段时期内整治效果可能会“立竿见影”。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如果有关部门满足于运动式整治,整治风暴刮过之后,问题仍会故态复萌。
    虽说我们可以谴责罚款不开票、引发公路“三乱”的交警,但指望处理一个两个被曝光的案例,就让交警放弃罚款经济利益蛋糕,并不现实。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制度规定与配套的监管问责机制做支撑,个案查处只能解决个案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要建立长效机制,遏制执法经济毒瘤。
    首先要规范交警执法规范的问题。交警执法的底线要明确,不能让交警“想罚就罚”。第二,要斩断执法经济链条,严格执行罚没收入两条线的规定。让交警收入与罚款脱钩,对罚款不开票的行为要追究法律责任。第三,政府财政给公安部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减少警察的创收压力与冲动。如果不打破执法经济思维,不约束执法者的权力空间,不严肃追究乱罚款者的法律责任,仅仅处罚几个违纪交警,仍是治标不治本,公路“三乱”还会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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