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兴业网团旗下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科教文化类十强)
用户名: 密码:   注册帐号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中国农民网 > 三农新闻 > 三农调研 > 从科员到街道办书记 珠海11名官员受贿 返回首页

从科员到街道办书记 珠海11名官员受贿

时间:2012-08-10 11:15来源: 作者:收藏

从科员到街道办书记 珠海11名官员受贿

珠海11名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200多万元

  从科员到街道办书记,金额从8万到上百万元不等 

  日前,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批职务犯罪案件,案涉11名国家工作人员,其贪污受贿款项达200多万元。 

  口岸局副局长多次受贿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蓝某平担任珠海市口岸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55万元、港币10万元。其中,2008年至2010年,非法收受珠海拱北一酒店董事长林某人民币20万元、港币10万元;2008年至2012年,多次收受珠海市建筑设计院第三建筑设计所所长余某人民币共计35万元。 

  案发后,蓝某平家属已向检察机关退缴赃款现金人民币45万元。 

  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蓝某平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7万元。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扣押的赃款现金人民币45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街道办书记受贿过百万 

  法院查明,2003年至2011年,被告人卢某安在担任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5次收受林某霖(已死亡)、林某房、曾某添、罗某杰(均另案处理)等人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50万元、港币6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2004年,被告人卢某安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多人贿款。其中包括其管理范围内的拱北街道办下属的拱北口岸市场的经营承租人,即珠海市鸿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某霖贿送的港币30万元。2006年,被告人卢某安利用职务便利,再次收受林某霖贿送的人民币40万元,为其谋取利益。后被告人卢某安将收受的贿赂款用于支付个人购买住宅的款项。 

  另查明,2011年11月9日,被告人卢某安当选政协珠海市香洲区第八届委员会副主席。 

  案发后,被告人卢某安的家属已向检察机关退还赃款现金人民币106.85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卢某安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同时没收赃款106.85万元,上缴国库。 

  校长收受贿赂非法承包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劳某利用其担任珠海市金湾区红旗中学(以下简称“红旗中学”)和珠海市平沙第一中学校长(以下简称“平沙一中”)之便,在负责学校相关设备采购、工程和校园食堂、小卖部经营权发包等过程中,多次收受多个业务相对方贿送的钱财共计36.85万元。 

  最终,劳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同时,对被告人劳某向检察机关退缴的赃款36.85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本次判决的还有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金湾分中心主任刘某东、珠海海事局港口海事处副处长兼执法大队大队长吴某、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林某群、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海洋和农渔局科员张某阳等8人,受贿及贪污8万至22万元不等,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六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没收所有上缴的退赃款项。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友情链接(按推荐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