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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安局谈“人民罚单”:给网友满意答复

时间:2013-02-01 10:31来源: 作者:收藏

  资料图片

  日前,一张手写版交通“违法行为告知单”照片被上传至网络后,受到很多人关注。

  这张“罚单”贴在一辆涉嫌违章停放的警车上,内容及格式与交管部门出具的《违法行为告知单》类似。“罚单”指出:一辆车牌号为“湘A2901”的白色警车,于2013年1月3日15时15分在长沙市谷园路有“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请于3日后15日内到‘高新区领导处’接受处理。”

  虽然最后标注的违法内容出处并不准确,但这张“人民罚单”仍引发了高度关注。1月7日,长沙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在领导交办后,已对该事件进行了及时的调查处理,由其下属的警务督察支队负责。

  警务督察支队了解此案的民警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路人给警车贴条子,确实比较少见。“新的时期,对警务工作肯定有新的要求,公安人员必须要适应新的需要,提高自身素质养成。”另据他介绍,此次发布照片和微博的网友身份为媒体人。

  1月8日,最初发布相关微博,账号为“华少爷MHz”的网友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据他回忆,当天下午他前往住在谷园路附近某小区的朋友家。“这条路只有一边可以停车。我也开车,当时正在安装了‘咪表’的道路一侧停放车辆,看到禁止停车那侧有辆警车,周围有四五个行人在指指点点。”

  “华少爷MHz”表示,当时自己的第一感觉是出了什么交通事故,大家在看热闹。因为好奇,停好车后,他也凑过去想看个究竟。

  “走近才看见,警车上贴了张罚单,还是手写的,于是顺手拿手机拍了下来。我记得前年4月,有一个叫做‘老口子交通监察大队’的长沙网友发过类似微博。长沙话里‘老口子’的意思就是这个人很厉害,社会经验很足。”他对记者说。

  据“华少爷MHz”回忆,当时这件事情虽然在长沙“挺火”,但最终结论为“警车在处理公务”,后来不了了之。“我就想发个微博试试,看看能不能引起职能部门的注意,还@了两家当地媒体。”他说。

  照片发布后不到两分钟,“华少爷MHz”便接到了第一家当地媒体来电。在和他本人确定了微博内容后,这家媒体转发了该微博。“晚上9点多钟,我和住在谷园路附近的朋友通电话确认,那辆警车还停在那里。转发最多时是在当天晚上10点多。我的手机被@个不停,后来死机了一两次,我只好关机了。”他表示。

  虽然承认自己的媒体人身份,但“华少爷MHz”称,事件的快速传播和媒体人身份无关。

  据了解,此次事件发生后,身份认证为“长沙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的“长沙警事”曾先后两次发布信息。

  1月4日12点27分,“长沙警事”首次回应称:昨天,有网友通过微博反映了“湘A2901警”不按规定停放的情况,长沙市公安局领导对此相当重视,目前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已对此事展开调查,我们将及时对外公布调查情况,并“感谢大家的监督”。

  1月5日23点02分,“长沙警事”再次发布消息确认:网友所反映情况属实,该车辆系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警用车辆。该分局民警罗某在当天中午下班后,驾驶此警车回到位于谷园路某小区的家中,并将车辆违规停放在禁停路段。

  这条微博还包含了处理决定:其一是针对罗某驾驶车辆不按规定停放的交通违法行为,责令其迅速到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其二是针对罗某驾驶警车从事非警务活动的违纪行为,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车纪律条令》等规定,对其予以行政记过的纪律处分,并通报全市公安机关民警,引以为戒。

  长沙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工作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长沙警事”微博由长沙市公安局新闻中心负责管理,已经开设了很长时间,会定期公布警务讯息。他还表示,对民警违规违章行为,警务督察部门进行查处责无旁贷,如果涉及违纪,还应当移交相关纪律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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