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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校长陪餐”难离社会监督

时间:2012-06-18 16:29来源: 作者:收藏

  (徐炳涛)6月14日,教育部等15个部门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5个配套文件,以确保学生“营养餐”计划能有效实施。实施细则规定,学生“营养餐”应以肉蛋奶为主要供餐内容,供餐模式应逐步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校外供餐,为确保食品安全,学校负责人应陪餐,餐费自理。(6月15日《京华时报》)

  无安全,则谈不上营养。前段时间,云南、甘肃、陕西等地频频爆出劣质营养餐丑闻,吃得孩子上吐下泻,闹得舆论沸沸扬扬,给一件功在千秋的好事抹上了点点黑斑。以“校长陪餐”为亮点的营养餐实施细则可谓对症下药,把饭食质量与学校“一把手”安危捆绑在一起,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不能否认“校长陪餐”的积极作用,但也不能忽视其背后潜在的隐忧。当前我国中小学普遍实行校长负责制,让校长陪餐,是因为瞅准了其作为“一把手”的管理大权,倘若他们真能与孩子祸福与共,的确会使营养餐质量产生莫大改观,但这里又存在一个悖论,正是因为校长的权力在学校无可比肩,所以其执行与否便缺乏有效监督。于是,他吃或者不吃,几乎只能取决于个人道德与责任感,而且校长们中午亦有应酬的需要,天长日久,执行预期不容乐观。

  犹记得“矿长下井制”实施之初,人们也对之抱有极大期望,但矿难依然频密发生,矿工的安全系数并未得到根本性的提高。与之相呼应的是,“矿长伪装下井”之类的报道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沦为人们饭后茶余的笑谈。就在前几天,山西已经开始要求市长县长下井了,未来结果如何不得而知,但早已有人对此忧心忡忡,担心会流于形式。政策的善意无可置疑,但“徒善不足以为政”,关键在于落实,没有执行,再美好的政策都是“镜中花水中月”。

  因而,与谁来监督矿长下井一般,谁来监督校长陪餐也是个必须正视的问题。有个段子说“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监督身为“一把手”的校长,还是社会监督来得更实在一些。鉴于“谁受益,谁关心”的定律,不妨让家长委员会作为监督机构,选出人员轮流陪学生吃午餐,一方面监督校长是否真正陪餐了,另一方面也便于查找伙食质量问题。不止安全方面,假如营养餐的口感差了,或者量上缩水了,家长委员会都可以提出来,要求学校整改。没有家长委员会的学校,也该组织家长监督,相信在事关孩子安全健康的营养餐上,家长们都会踊跃参与。

  营养餐来之不易,它承载着改善贫困地区学生健康的希望,凝聚着全国人民的爱心,同样,也检验着政府部门的执行力,关系着其公信力。对这样一项善政,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扎扎实实地落实,发挥一切能动性,让每一分钱都吃到孩子的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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