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人大关注法检两院联动调解
从岑溪市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的汇报中获悉,日前,一起人身损害赔偿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启动法检联动调解机制,使这起再审案件通过调解结案,并当庭履行完毕,这些做法和成效,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的一致好评。
之前,申诉人杨某在被申诉人花岗岩磨光厂被机器触电受伤,经过抢救治疗后现仍处于昏迷状态。在民事一审中,申诉人因不能证明其与被申诉人是雇佣关系而败诉,而后检察院对该案进行了抗诉,主张一审判决归责错误,请求启动再审程序。以后,岑溪法院对该人身损害赔偿案进行再审立案。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后,根据案件的特点及时启动了法检联动调解机制,由法检两院对案件共同组织调解。经过两院对双方当事人的单独会见询问,发现该案件不仅有调解的空间,同时还有当庭履行的可能性。法检两院分工合作,分别对申诉人与被申诉人在赔付的数额上进行协商,并了解到申诉双方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在两院办案人员的调解下,最后双方当事人终达成一致的赔付意见,即由被申诉人当庭赔付申诉人5万元人身损害赔偿款。该案的即调即履避免了执行不能的风险,收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这是法检两院建立调解联动机制以来,首次在再审案件领域实现调解结案,并当庭履行完毕。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在再审案件中加大调解力度,创新联调工作机制,争取尽最大努力实现抗诉再审案件调解结案,最大限度地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
岑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谢 梅 莫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