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阳春村民未参加新农合被开除村民资格
南方农村报讯(记者王伟正)“我什么时候被开除村民资格了?法院才有权力剥夺政治权利,村委会凭什么剥夺我的选举权?”广东阳春市春城街道城郊村的一些村民因为2003年没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被村里开除了“村籍”,选举权、村民福利待遇被剥夺。村民为此上访多年,问题一直未能解决。
近日,记者采访春城街道后,当地官员称,城郊村委会的做法是错误的,将尽快协调处理好此事。对于村民所称有5户村民被开除村民资格的说法,他们称未做调查,不清楚具体情况。
选举权被剥夺
林欢(化名)是城郊村土生土长的农民,一直随父母居住在村里,户籍自其出生至今一直都在该村。2000年结婚后,他妻子的户口也由外村迁入城郊村。林欢和妻子自1997年大学毕业后在阳江的一家港资企业打工,企业为夫妇俩购买了医疗保险。
2002年,国家出台政策,自2003年开始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2年下半年的一个星期天,从阳江回到老家看望父母的林欢,刚好碰到村干部上门收取2003年的新农合费用。当时,林欢对新农合政策不了解,就跟村干部说,他夫妇俩在企业已经购买了医疗保险,担心新农合会与医疗保险有冲突,可能要把企业的医疗保险退了再参加新农合。于是,林欢决定先给在家的父母交了新农合的参合费用,自己两夫妻就暂时没缴费。林欢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当时村干部说“你有(医疗保险)就可以了”,并没说其他什么。一直在外打工的林欢也没太在意这个事情,自第二年开始他夫妇俩也开始参加新农合。
2011年3月,城郊村委会如期举行换届选举。村干部向各户发放选票时,林欢的父母拿到了选票,但林欢夫妇却没有。
林欢告诉记者,他以为村干部发漏了,就跑去村委会办公楼看选民名单。他发现,一些嫁到外村但户口还在城郊村的外嫁女在选民名单中,但他夫妇两人却没有出现在选民名单中。意识到选举权被剥夺的林欢找到城郊村的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黄杏源,黄告诉他,其村民资格早在2005年就被取消了。
“法院剥夺公民政治权利还有判决书,我的选举权居然被村委会就这么一句话就剥夺了。”9月6日,谈起此事,林欢的愤怒溢于言表。
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他马上到春城街道办反映情况。
街道办随后邀请了阳春市法院法制科的一位干部和两位街道干部到城郊村委会进行协调。法制科干部给村干部解释相关法律,但村干部坚持认为取消村民选举资格的决定是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是村民自治的事情,政府不应该干涉。林欢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当时村干部与法院、街道的干部僵持不下,气氛紧张。最后村委干部勃然大怒,认为政府干涉村民自治是违法的,扬言要状告街道办。据林欢回忆,当时村支书黄杏源告诉前来协调的干部,如果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决定都不执行,他这个支书没法当,并表示不欢迎街道办的干部。双方不欢而散,问题未能解决。
2011年10月,得知阳春市委书记胡海广接访的消息后,林欢凌晨1点去阳春市信访局排队,第一个被接访。林欢把书面材料交给接访的市领导,市领导看了材料,叫他登记后回去等消息。之后两个月,林欢两次在阳春市领导接访日前去上访,递交材料,换来的除了“等待”还是“等待”。时间一晃过去了1年,今年8月30日,林欢通过阳江市网络问政向阳江市委书记林少春反映此事,目前还未获得答复。
在城郊村,像林欢这样被开除村民资格的还有今年72岁的张新辉(化名)和妻子。张新辉告诉记者,按照城郊村的规定,村委会给每位年满60岁的村民发放养老金,目前70岁的老人每月可领150元。但由于他第一年没有购买新农合,村里从2003年以来从未给他发过养老金。他为此频频上访,但六七年过去了,问题一直未能解决。张新辉告诉记者,一些街道办的干部很同情他,告诉他养老金以后会有的,让他等等。
“我上访了那么多年,今年70多岁了,我还有多少个7年?”张新辉无助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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