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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中国如何破题

时间:2013-03-18 01:26来源: 作者:收藏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

  “美丽中国,重点是改善生态环境,难点在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二者的结合是生态文明的重要课题。”

  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毅——

  “环境保护和改善既是国家责任,也是企业和个人的责任。”

  3月11日,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毅,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会长文一波聚首中国经济网演播厅,围绕“美丽中国如何破题”这一主题展开深入讨论。

  近年来,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投入逐年在增加的,但是始终在GDP总量的2%以内。

  “我们要改善环境,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首先环保投入至少应达到GDP总量的3%。”王毅代表说,“从历史经验来看,大部分国家环保投入占GDP的比例都在2%到3%左右,甚至更高。比如日本,上世纪70年代环保投入大概为GDP总量的3%到7%,但是我们看到中国过去10年的投入总量也就3万亿元,虽然投入增长率在15%到20%之间,但是仍然有很多欠账要补。”

  文一波认为,PM2.5对身体健康是一件坏事,但是对环境常识的普及和环境保护的发展,甚至环保产业发展是一个契机。当前,我国对环境保护的投入比重应快速增加。

  潘碧灵委员认为,2012年我国对教育的投入达到了GDP总量的4%,教育的投入主要是公共财政投入,而环保投入如要达到GDP总量的3%,应当由政府和企业共同来投入。一方面财政要加大投入,另一方面企业也要加快发展,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同时还应加强环保投资与合作,环保投入达到GDP总量的3%不是没有可能,关键是决心的问题。

  “当前,我国的环境法制建设有缺失的问题,也有滞后的问题,部分法规更有偏软的问题。”潘碧灵委员说,所谓缺失,是指很多环境领域没有法规,比如说农村环境污染在法律上没有相关规定。所谓滞后,如我国的《环境保护法》还是1989年颁布的,20多年都没有修订。所谓偏软,比如我们原来对水污染的最高处罚才20万元,后来修改了最高处罚也只是100万元,但是有些污染,造成的综合影响动辄就是几千万元甚至几个亿。

  潘碧灵委员认为,我国环境政策法规的推进,难在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比如环保法不能是环保部的法,它牵扯到方方面面的因素,所以环境的治理今后也应该向推进大部制改革这个方向发展,从机构和职能明确。”

  “环境保护和改善既是国家责任,也是企业和个人的责任。”王毅代表认为,“宪法中有相关规定,说明国家的相关机构在环境问题上负主要责任。但同时,企业责任也应当明确,谁污染谁治理,有关部门应该制定相关的政策、计划和技术标准来规范企业行为,企业必须要遵循。”

  王毅代表认为普通百姓的责任体现在两点,一是要监督政府、监督企业行为;二是改善自己的行为,采取具有可持续性的消费和生活方式,比如出行时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只有让更多人参与、支持环境保护,我们的社会才能真正向生态文明社会的方向前进。

  潘碧灵委员建议,要把公民的环境权写入宪法。“对于环境保护,公民要有知情权、参与权。比如对一些环境项目的决策,包括一些资金的使用等,应当切实维护公民的环境权益。当然,公民也应履行自己的责任。比如PM2.5来源十分复杂,其中重要的来源就是汽车尾气,大家应当少用大排量汽车。又比如我国的餐饮浪费严重,造成了餐厨垃圾处理的巨大压力,应鼓励人们适度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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