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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土地的村庄 谁来为失地农民买单

时间:2013-04-20 05:37来源: 作者:收藏

    曾经充满希望的田野被它的新主人无情地大面积抛荒,它在裸露地等待什么?

   隆耀置业有限公司位于胜利村的总部是一排搭建在土地上的临时板房。按照有关规定,公司注册地必须是正规的商用办公楼。但是,它却在两年前注册成功了。这是目前以及今后30年胜利村这片土地的实际统治者。但在办公时间,整个公司仅有一个临时保安在晒着太阳浪费着胶东农村的大好春光。

   这就是胜利村村部,当年千余亩土地的承包者被大喇叭喊着集中到这里,经开发区领导“动员”后集体签订了土地流转委托书。发包方于是变相收回了村民尚有16年承包期的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后,并以每亩加200元的价格,把2027年后的14年租期倒卖给了地产商。

    好在还有“钉子户”,给早春的胜利村种下了一抹唯一的绿色。

    本报记者 郑惊鸿 李健 王东生 文/图

    早春四月,正是北方农村冬小麦返青时节。

    走进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临港开发区胜利村,迎接记者的却是一片冷寂和荒凉:满目裸露的褐土,只有似乎还未成活的樱桃苗瑟缩在乍暖还寒的阳光里。

    记者很费劲地在这个胶东小山村找到了一抹绿色,近了,发现还有个忙碌的身影。

    “大爷,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呀?”

    老汉直起腰:“哦,今年全村差不多只剩下我这片麦地啰。”

    看着记者一脸的惊诧,老汉指了指不远处竖立的牌子说:“村里其他的地,都被流转给他们了。”

    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广告牌是青岛隆耀置业有限公司2012年8月立的。该置业公司宣称:要在胜利村全村1100亩土地上全境建设樱桃园。

    老汉说,没有这块牌子前,此时的胜利村已经是满目葱茏和忙碌了。

    这是4月2日上午9点30分,环顾四周,只有田里的这位老汉,以及远处墙根下仨俩晒太阳的老者。老汉姓苗,他告诉记者,胜利村从2011年9月起,全村1000多亩的土地被全部流转给了青岛隆耀置业有限公司,像他这样的“钉子户”,去年还有8户,后经干部软磨硬泡,今年仅剩四五户了。

    “前年开春,(开发)区里领导带着人到俺村开会做工作,说是要建个大的蓝莓基地。但后来他们再到村里来,就不说种蓝莓的事了,只让俺们统一把承包地一分不留全部上交村里,耕地每亩每年给800块,山地给30块。”

    得知我们是记者,不知从何时开始一下子冒出很多村民。

    71岁的尹德聚老人把记者让进了他的家。他的儿媳妇王锡艳快人快语:“我家是‘钉子户’,虽然只有4亩多地,但这4亩地可以让我们全家过得很充实很富足。如果把地上交了,租金一年3200元,指望这几个钱到市场上买粮食,我们连粥都喝不上。”

    64岁的尹怀德是退伍军人,老党员。他说:“刚开始临港开发区领导说是自愿流转,你想出租就出租,不租没人强迫你。慢慢地就开始变味了,要流转必须全部承包地流转,留半亩种粮都不行,流转后口粮问题政府不予考虑。就业方面,年轻有劳动能力的可以给公司打工,工钱每日40~50元不等,像我这样上了年纪的,人家就不要了。”比村里其他乡亲懂得国家政策的尹怀德,断然拒绝了开发区领导再三动员:“国家哪个法律说我一定要上交承包地?你能拿出来,我就交。”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有些地方不加限制地引进工商企业大面积、长时间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损害了农民土地权益,改变了农户的经营主体地位。从长远来看,这将给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带来难以预料的影响。 

    82岁的尹秀洪交地时很干脆,但现在很后悔:“我只有2亩8分9的地,两个儿子都到外村落户了,开发区来人动员上交承包地,虽然一亩800块少了点儿,但自个年纪大了也干不动了,交就交吧。没想到,地交了,困难来了,连吃个红薯都得花钱,你说这点儿钱够吗?失去了,才觉得这几亩薄地对于俺庄稼人的重要。”

    尹秀洪上交土地的初衷,在胜利村有相当大的代表性。

    1990年以来,胜利村所在的胶南县由县改市再由市改区,胜利村所在的乡由镇改街道再由街道改成开发区,22年城市化城镇化,有2/3的村民外出打工或落户他乡。目前全村最年轻的劳力要数尹德聚的儿媳妇王锡艳,但也过了40岁。

    村民尹怀坤说:“胜利村就那几姓人家,大家不是沾亲就是带故,还经常有开发区那么大的官来家坐在炕头上苦口婆心,真是不好意思不交地,再说了,上面真要像隔壁乡那样不交地就给咱断路断水掐电,那日子也真是没法过。”

    有村民反映说,土地流转要签合同之前,因为很多人不同意,临港开发区领导和村干部就开会研究,说要把村民的土地“依法收回”。开始由村干部挨家挨户收《土地使用证》和土地承包合同,大部分人家都交了上去,后来有一部分人觉得不对劲,又找村干部要了回来。看到群众这么不听话,临港开发区于是动员了辖区内“很有工作能力”的各村书记来胜利村给“钉子户”们做工作。

    苏莲美是胜利村前妇女主任,她家8亩6分2的耕地以及38亩4分6的山地都在政府动员的第一时间,即2011年10月18日,根据村里的要求与村委会主任、村支书张成签订了《青岛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委托协议书》,委托期限16年:自2011年9月10日到2027年9月10日。

    记者采访过的所有村民说的都是30年的流转,包括之后采访的村支书张成也说的是30年的流转期,为什么这合同上只有16年?

    67岁的苏莲美告诉记者:“俺村1998年开始了第二轮土地承包,承包期是30年,到2011年只剩下了16年的期限了。村里交地的所有人都得签这样的委托书。”

    对于当初的主动行为,苏莲美说她现在有点后悔。“政府来动员让把土地上交,俺是党员自然要带头,这是一。第二个原因是家里劳力不足,俺80多岁的婆婆瘫痪在床,儿子在外打工,儿媳不想交地但她一个人也扛不起来,所以也只好上交。但一年来发现俺家流转得到的这点钱根本不够开销。婆婆看病要钱,孙子上学要花钱,口粮还得上集市花钱买。另外还有个担心,合同只签了16年,之后呢,怎么算?流转费是一年一结,先不说这16年后的800元还值不值800元,16年后那公司还给咱钱吗?”

    苏莲美说,土地流转后的胜利村村民没事干也无法出去找活干,村民普遍对土地经营权被流转30年很担心也很后悔,但更多的是无奈,“又能到哪里去诉说,又有谁愿意听俺们诉说呢?”

    村民们说,全村2027年到2041年的地,已经被村委会和开发区某领导私相授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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