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当地农牧民不断上访,今年初上海庙镇政府答复意见书中这样写道:目前,转移农牧民的住房、教育、医疗和工业、商业等用地1万多亩,全部依照法律规定和政策进行供地。另外,逾18万亩草牧场性质仍属于集体土地,经营权还在集体,通过禁牧禁垦实现生态自然恢复。意见书还说,上海庙镇90%以上地区属干旱硬梁区,自然生态环境十分脆弱,亟待加强生态自然恢复建设。一位镇主要领导在接受采访时还特别说,按照鄂尔多斯市和鄂托克前旗农牧业经济禁止发展区、限制发展区和优先发展区的“三区发展规划”,上海庙全镇581万亩草场被确定为农牧业禁止发展区。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境内的被回收地属农牧业禁止发展区的一部分。
但当地农牧民反映,一直以来政府没有发布过征地公告、没有出示过审批文件、没有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具体征地情况作过公示,没有真正保护和进行草原生态建设。
旗里给出的答复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和“长远考虑、逐年补助、长期受益”的原则,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合理确定了草牧场回收补偿办法,并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农牧民意见适时进行调整。在草牧场回收的方式上,对自愿交回草牧场经营权的农牧户,由农牧户代表提出申请,家庭成员签字确认,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进行司法公证后,村集体有偿收回草牧场承包经营权。
据旗有关部门统计,2004年以来,上海庙镇共回收草牧场18.73万亩,涉及农牧民265户852人。旗委书记于新芳对记者说,现在履行征地手续的土地是1万多亩(指上海庙镇),主要用作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和转移居民用地。现在个别村民传言征地20万亩的说法不实。于新芳解释说,上海庙镇所在地区地下水奇缺,大部分是休牧区,部分村民盲目开发水浇地超采地下水,不符合恢复生态的要求;而鄂尔多斯市之所以选择了上海庙,是为了以禁牧为主搞生态建设。
据了解,上海庙经济开发区批准成立于2001年12月,同时编制完成《上海庙镇总体规划》和《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总体规划》。该开发区总规划面积1800平方公里,目前建成区66平方公里。现入园企业有14家,其中大型煤矿企业有4家,属自治区级开发区。从目前现状看,很显然被回收的部分土地已经用来搞了工业。
农牧民反映,政府在征用草场上,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每亩草场的征地补偿也就100元左右,标准太低。而镇政府的说法是,补偿标准是依据统一年产值标准,按每亩地适宜载畜量和产值折算出来的。“事实上,土地补偿只是补偿的一部分,农牧民的草牧场经营权回收后,还可享受生态移民安置政策和以工补农政策。”镇里主要领导说。而农牧民对政府的这些解释并不认可,他们说,享受生态移民政策和以工补农政策的前提是,必须无条件接受有关草牧场回收的一次性补偿政策,如果流转草场的数量不及自己承包草场总数的一半以上,就无法享受移民住房、生活补贴等生态移民安置政策。违背了当初政府“自愿、有偿”的原则。特别是对于不愿意“离开家园”的农牧民,政府以行政的手段规定了“六不准”(不准建房、不准打井、不准新开发田地、不准放牧、不准乱砍乱伐),不移民就难以生存。
即使是政府承诺的生态移民政策和以工补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当地农牧民也有看法。从政府提供的材料得知,生态移民安置除提供70平方米(3口人70平方米,超出3人每增加1人免费增加提供住房25平方米)的住房外,回收草牧场农牧民每人享受4000元/年生活补贴;同时,为失去草场的农牧民每户开发30亩水浇地、240平方米的宅基地和480平方米的养殖基地;实行以工补农政策,从2011年起,草牧场全部回收的农牧户,每户每年发放以工补农资金4万元。
当地的农牧民说,已经快10年了,他们至今还在等待这些“好”政策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