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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构建效能建设长效机制

时间:2013-06-28 11:14来源: 作者:wssxcb收藏
 
 
  制度建设是机关效能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我市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了《乌苏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意见》、《乌苏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效能问题投诉处理办法实施细则》、《乌苏市绩效管理(效能监察)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乌苏市行政机关内部绩效(效能监察)考评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16个。2013年,我市结合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工作,将绩效管理(效能监察)纳入派出机构职责范围,制定出台了《乌苏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纪检组(监察室)开展绩效管理(效能监察)暂行办法》,进一步整合了工作力量,为深化效能监察搭建了平台。全市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了服务承诺制、同岗替代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体系。
  二是完善考评责任体系。我市根据地区下达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和工作目标任务,对接各单位(部门)将考评指标进行细化,层层分解任务,逐级下达指标,明确落实标准和时限,使全市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的目标任务都得到量化和明确。在此基础上,全市各单位(部门)建立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书》,从领导班子到班子成员、从科室到工作人员,把各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分管班子成员、具体业务科室和责任人员,形成了主体明确、具体量化的目标责任体系,执行力进一步加强。
  三是不断完善月评、季考、年总评制度。我市还每月不定期、分批次抽查一部分单位(部门),主要对重点工作推进、机关作风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点评,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在具体工作中,建立了月评、季考工作台帐,对全市各单位(部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为年度总评打下坚实的基础。从月评、季考、年总评制度落实情况来看,全市各单位(部门)能及时修订完善内部绩效考评办法和相关细则,将绩效考评进一步延伸到具体的科室、岗位和个人,强化目标任务落实的过程管理,实行月点评、季度和阶段公示、通报制度,提升了单位(部门)内部效能。
  四是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充分发挥绩效考评制度在机关管理中的功能优势。在不断健全和完善效能建设制度体系的同时,我市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在窗口单位全面推行《缺件告知单》和《工作受理单》制度,使机关办事事项有据可查,增强了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有效地提高了窗口单位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较好地发挥了效能制度在机关管理中的功能优势。
  五是建立激励机制,严格考核奖惩。市委、市政府把绩效考评作为评价各单位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与干部使用、评先评优、奖励惩处相挂钩。通过规范、兑现奖惩,确保了全市各项工作指标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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