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建设,是现阶段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2012年,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超过52%。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大城市病”、“空城”、“鬼城”等问题也日益突显。不久前,美国的“汽车之城”、密歇根州最大的城市底特律的破产,已经为我们敲响警钟:城镇化到底怎样才能持续发展?
日前,在全国政协“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专题协商会上,政协委员们指出,城镇化并不是简单的造城,必须合理规划、理性设计,“先谋而后动”,切忌盲目跟风,一哄而上。
以人为本
保障权益是核心
城镇化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民有更适宜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应是单纯地追求GDP增长。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学家林毅夫指出,当前我国城镇化的一个严重问题,是过于倾向“物的城镇化”和“土地的城镇化”,而“人的城镇化不足”,“突出的问题是2.6亿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进展较慢,约有2亿人没有城市户籍,不能享有平等的公共服务”。
“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全国政协常委朱永新认为,不能简单地把城镇化搞成“造城运动”,应当把维护农民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把推进农村转移人口融入城市作为政策的落脚点,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城镇发展规划编制、公共事务决策、集体土地开发利用等,使小城镇建设成为参与式、分享式、包容式发展的过程。
全国政协常委赖明认为,要解决好“人”的问题,一方面,需紧紧围绕“人、钱、地”几方面深化财权事权、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就业、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改革,消除进城农民身份转变的障碍,使其“进得来、留得住”;另一方面,还需找到使农民真正融入城市、避免城市二元结构的切入点和突破口,让他们“过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