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三管模式”,实行跟踪管理。建立“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对流入人员实行办理居住证制度,实现以证管人。对出租房屋实行登记制度,实现以房管人。同时,按照从事职业,实行谁用人、谁负责的用人管理责任制,实现以业管人。强化察场、业主责任,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真正做到流动人口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强化重点整治。结合察场和辖区治安特点,实行错时工作制,一方面加强辖区公共场所、流动人口落脚点等重点部位的检查,防范各类案件的发生,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控;另一方面实行定期清查制度,对辖区建筑工地开展全面摸底排查,进一步加大流动人口管控力度。
三是强化服务宗旨。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创新服务方式,开展清理整治行动,积极为外来创业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及良好的治安环境,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