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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起渔业生产保护伞

时间:2013-09-17 12:33来源: 作者:收藏
  近年来,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迅速,其中渔业互助保险业务的开展对发展渔业生产、转移渔业风险和保障渔区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渔业养殖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农业保险条例》更为水产养殖户们撑起了一把保护伞。

  填补空白 试点稳步推进

  8月22日,海参养殖大户王明圣匆匆吃完午饭,拿着海域使用权证赶到了辽宁省瓦房店市海参协会。“我们家海参终于可以上保险啦。”王明圣一边忙着填写海参养殖投保单,一边对记者说,他养海参已近20年,规模从最初的50亩发展到如今的上千亩,年景好的时候收入很可观,但是遇到暴雨、冻害、赤潮等自然灾害的时候,损失也相当惨重。

  据了解,瓦房店地区海参养殖海域有40多万亩,养殖户8000多家,从业人员10万多人,海参养殖和海参育苗产业年产值约100亿元。近年来极端天气事件频发,给这里的海洋水产养殖户造成了重大损失。

  王明圣签完了海参养殖互助保险单,为506亩海参交纳了14.1万元保险金,他养殖的海参一旦在规定的保险范围内遭受损失,最高可以得到140万元的赔偿款。“以后我心里踏实多了。”王明圣说。

  王明圣签下的保险单是国内海参养殖互助保险的第一单。据瓦房店市海参协会会长王明利介绍,海参互助保险统保协议是由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与辽宁省瓦房店市海参协会共同签署的,海参养殖户可以通过瓦房店市海参协会,为养殖厂房设施、育苗阶段的海参以及养成阶段的海参投保,如果因为暴雨、高温、冻害和赤潮等自然灾害造成损失,可按照保险条款向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申请赔付,每亩最高可获得4000元的补偿。

  瓦房店市海参养殖保险业务的开展是我国水产养殖保险迈出的重要一步,也是一次重要尝试。近年来,全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迅速,江苏、浙江、山东、福建等地纷纷开展了水产养殖保险业务的试点,上海等地的商业保险公司也因地制宜开展了水产养殖保险的相应业务,填补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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