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液管理,规范静脉输液技术准入,确保患者就医安全,今年,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申请开展静脉输液业务现场检查验收标准》,市卫生监督所对全市20家乡镇场卫生院、137家村卫生室、2家民营医院及53家个体诊所共22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考核,严格静脉输液准入机制,做到达标一所验收一所,挂牌一所,对验收不合格的不允许开展静脉输液业务。对考核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挂牌,在其服务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液公示牌”。近日,市卫生监督所为经过考核符合开展静脉输液要求的158家基层医疗机构进行了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