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统一排查,每月场维稳中心人员和村队干部统一排查矛盾纠纷;
第二、统一受理,对于群众来信来访案件,统一由信访干事填写《受理登记表》;
第三、统一研究,针对受理的难点、热点问题,维稳中心召开相关部门会议统一分析,制定具体解决方案和措施;
第四、统一分流,根据案件性质,确定包案领导和办案人,下发《交办通知书》;
第五、统一协调,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辖区综治维稳工作;
第六、统一督办,针对承办单位及办案人办案情况进行全程督查,发现未按要求、时限办结的情况,由中心统一下发《督办通知书》,防止久拖不决现象发生。
第二、统一受理,对于群众来信来访案件,统一由信访干事填写《受理登记表》;
第三、统一研究,针对受理的难点、热点问题,维稳中心召开相关部门会议统一分析,制定具体解决方案和措施;
第四、统一分流,根据案件性质,确定包案领导和办案人,下发《交办通知书》;
第五、统一协调,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辖区综治维稳工作;
第六、统一督办,针对承办单位及办案人办案情况进行全程督查,发现未按要求、时限办结的情况,由中心统一下发《督办通知书》,防止久拖不决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