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地区中级法院检查乌苏市法院司法公开工作
9月23日,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超一行对我市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初验。
检查组在听取了汇报后,从司法公开的六个方面和机构组织建设等方面检查了档案材料和实施情况。在听取了工作汇报和检查后,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超认为乌苏市人民法院在司法公开工作中做到了思想重视,目标明确,在门户网站建设、法院开放日活动、广播电台电视台合办宣传栏目、在执行工作中公开评估、拍卖制度措施等方面是该院司法公开工作的亮点和优点,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语言裁判文书上网和司法公开工作的考核、考评、督促检查等方面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
创建司法公开示范院是乌苏市人民法院2013年度的重要工作。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在地区中院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精神,着力加强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把推行司法公开作为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和促进司法公正效率的重要切入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今年通过提高裁判文书上网率、人民陪审率及加强案件同步录音录像等重要措施,增强司法公开透明度,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