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苏市地税局多措加强市房地产业税收管理显成效
今年以来,市地税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房地产业税收管理,截至目前,累计入库房地产业税收7749.67万元,同比增收4132.76万元,增长114.26%。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深入房地产企业开展纳税辅导30余户次,向施工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详细讲解建筑房地产业有关税收政策,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通过地税网站公告、QQ群宣传、征收窗口现场解答等形式,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地税收政策宣传活动,解答纳税人税收政策咨询150余人次。
二是强化税源监控。按项目、楼盘建立房地产分户台账,登记项目名称、工程造价、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及发票开具、税款缴纳等相关信息,税收管理员定期深入工地查看工程进度,了解工程款结算支付情况,核对台账登记情况,全程跟踪监控。
三是突出以票控税。加强房地产行业发票管理,纳税人必须根据工程进度、完税凭证、工程合同进行决算;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开具专用发票。同时,把企业收取定金、预售房款的票据全部纳入地税发票管理,定期检查房地产企业发票使用情况,核对发票金额是否与房屋实际销售价格一致,严格处罚违规操作填开发票行为。
四是强化税种比对。根据房地产企业开具的销售预售款凭据、房产销售合同及企业往来账款等确认预售收入是否足额申报,核实预售收入是否及时准确地确认为实际销售收入,根据营业用房、写字楼、别墅、高档住宅的预征率和营业税率的比例关系,核实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申报缴纳的差异,核实房地产企业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和签订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的一致性。
五是加强部门配合。依托社会综合治税平台,加强与国土、建设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规范信息传递方式及内容,通过信息交换、分析、比对,整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涉税信息,掌握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规律,充分运用纳税评估、税务约谈和实地调查等手段,认真评估分析房地产企业申报资料,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