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各级调委会都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
二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我场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
三是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
四是加强指导,提高基层调委会的工作能力。我场通过对基层调解干部的培训,参与具体案件调解等方式来提高基层调解干部的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