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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创新发展的五个新趋势

时间:2013-10-30 05:09来源: 作者:收藏
  近几年,山东农民合作社为了应对市场变化和自身发展需要,在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上进行了许多创新和发展,形成了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昭示了农民合作社发展新趋势。

  组建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

  山东各地围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立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农业经营机制和土地流转机制,积极探索发展了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青州市何官镇小王村,2009年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户以承包土地入股,每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为一股,每股年可获得926斤小麦股利的固定收入(按每年6月20日小麦价格兑付现金),年底按比例提取10%公积金、5%公益金之后,再按股份进行二次分红。2010年每股分红170元,2011年每股分红480元,2012年每股分红1100元;相比2009年,2012年小王村农民人均收入翻了一番。据统计,2012年全省土地股份合作社已发展到400余家,经营土地面积44万亩,占全省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0.5%。土地股份合作社对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的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和标准化,提高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探索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

  一些农民合作社为了解决生产贷款困难,进行了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资金互助探索。坚持“限于成员内部、用于产业发展、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引导社员在合作社内部开展资金互助,缓解了合作社发展资本困难。目前,沂水县开展内部资金互助的合作社已达50多家,参与社员农户3908户,入股金额近千万元,累计调剂资金1500多万元,并成立了山东首家经省银监部门批准的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据统计,目前全省已发展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组织869个,吸纳互助金3.2亿元,促进了合作社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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