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廉政建设领导机制。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廉政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建立“党组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科室各负其责,全员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干部廉政责任机制。坚持把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龙头”工作来抓,在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同时,其他党组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实行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年初,党委与班子成员,党委与各党支部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各司其责,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三是建立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对全体干部进行岗位目标责任考核,按服务中心、履行职务和基本素养三方面进行百分制量化评定,业务干部对业务水平要进行排位。同时,制定了《察汗托海牧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通过量化考核、工资挂钩,改变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进一步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是建立政务公开运行机制。扎实推进了阳光党务公开活动,逐步扩大公开范围,让群众享有应有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促进提高权力阳光运行的规范化和效益性。建立了重大事项即时报告、业务专题分析会、月度工作总结会、每周领导碰头会制度,规范事权、财权、人权,对重大问题、重点工作、重要项目,坚持民主决策。凡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充分发扬民主,征求群众意见,增强议事、办事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