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针。三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它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境。特别是近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繁重而艰巨。乡村处于最基层,是我们党执政兴业的根基,乡村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社情复杂民意难平,有道是“农村平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繁荣、农村稳则社会安”,因此,做好乡村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就如何做好乡村综治工作谈几点不成熟想法。
一、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思想认识到位是关键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只有解决了认识问题,在行动上才会积极作为,而不是被动应付。 首先,要分清三种认识误区。一是认为综合治理是上级主管部门的事情,是综治部门的事情,从而行成自我意识,缺思“综治”观念,只要是涉及到综治维稳方面的,能让就让,能拖就拖,从而致使有些问题小事变成大事,民事转化为刑事。因此,作为乡村干部对综合治理的基本知识应当有所了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就是对社会治安问题,要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并作为全社会的共同任务,永久坚持下去。它是在总结我国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而确定的,早在1981年,中央就提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初形,经过10年的不断探索,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发布了两个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2001年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自治区发布了综合治理条例,可见,改革开放30多年,也是我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不断强化的30多年,现在我们国家社会大局稳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综合治理功不可没,所以从理论上看、从中央的决策来看,综合治理不是可不可做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做好,并且还要不断加强。二是误认为综合治理工作不能带来直接经济利益而轻视它,综治工作虽不能挣钱,但稳定却可以创造一个无与伦比的投资环境,这是花多少钱都不一定买得来的,它是创造间接利益无法计算的。三是认为社会治安防不胜防,综合治理靠运气。虽然综合治理内容较多,但归结起来其范围也是具体明确的,就是运用六种手段(打击、预防、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坚持16字方针,即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遵循三个原则,即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出资。最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实行一票否决,所以要克服麻痹意识正识思维。其次,前后纵横对比,切实需要增强做好综治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使命感。纵观历史可以得出,我们国家现在处于发展最好的时期,政治清明,方向正确,轻徭薄赋,休养生息,惠民政策不断出台,如免去农业税,免去9年义务教育学杂费和三提五统,农村合作医疗,村村通路、电、水,退耕还农补贴,种粮补贴,农网改造,家电下乡,富民安居楼补贴等等,农民得到了很多很多实惠。“楼上楼下电灯电话”,曾经是前百年的梦想成了现实,手机、摩托车、小汽车几乎遍及城乡,新农村建设遍地开花,逢此太平盛世,乃全民之福,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来维护国家安全、来保护这一来之不易的胜利成果,特别是我们乡村级干部更应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带着感情做好综治维稳工作。 第三,着眼大局,认清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增强危机感。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虽然是两大主题,但世界并不太平,表现在:1、局部战争从未停止,恐怖袭击,暴力事件从未间断。全世界200多个国家70多亿人口,人均寿命不到47岁,而我们国家人均寿命已经上升到70多岁以上。2、西方反华势力时刻都没有忘记对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颠覆和破坏。由于价值观不同、宗教信仰不同,他们经常打着“人权”、“民主”的幌子去干涉别国内政之实,在许多国家实行颜色革命,搞和平演变。3、分裂势力一直还在蠢蠢欲动。4、法轮功(邪教)顽固分子在西方敌对势力的鼓动收买下频繁捣乱。5、日本也一直在觊觎中国、制造麻烦。6、国内藏独、疆独分子在西方敌对势力支持下不断煽动闹事。7、境内“实际神”、“门徒会”等邪教组织无孔不入,阴魂不散。8、农村青少年犯罪时有发生。我国乡村发展不均衡,所有这些都充分说明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还有,这就要求我们居安思危,增强责?感,警醒思想,未雨绸缪,为官一任确保一方平安。
二、真抓实干,切实把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乡党委书记、乡长、分管领导、村书记、村主任、单位、部门领导要各负职责。乡党委书记、乡长、分管领导、村书记、村主任、单位、部门领导是?辖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任人。
2、要弄清“六联机制”的真正含义。在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作为抓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要在精神实质上在基层推行领导包村干部包户,在乡村实行警治联勤。平安幸福,它是四个文明建设的一部分,也是平安建设的具体化,模范平安家庭评比(复验)主要是典型引路,道德教化,因此,要注意两点:一是选好典型,如遵纪守法、勤劳致富、邻里和睦、敬老爱幼等典型,不求多,但求优;二是扩大宣传声势,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利用广播、电视以及开群众大会、公开发喜报、敲锣打鼓发牌子等活动,树立典型,宣传典型,标榜典型,以正面典型引领社会风尚,以模范平安家庭评比践行“模范平安家庭”的社会主义信念观,从而来净化人们的思想,洗礼人们的灵魂。真正发挥社会公德的修复力、感染力和推动力。相反,如果不搞宣传声势,悄悄的搞评比,那可能没有社会效果,或者社会效果甚微。为了不从复,可以和综治宣传月、六五普法、法制六进等结合起来。进村入户面对面是当今非常好的一种密切联系群众的方式,这一活动还需要完善,一是要力避形式主义,二是要解决好干部乐意进村入户、群众乐意接受的问题,三是要尽量避免扰民,四是要解决好进村入户的主体,范围和方式等。联制还有待规范,主要是避免一阵风,挤牙膏式等问题,要带着“解决问题”的宗旨,有针对性的联合,并和矛盾纠纷运行有机结合,具体做法是:小的纠纷由十户长随时随地调处,十户长解决不了的要和治调主任联系,由治调主任、村主任、村书记共同调处,村上解决不了或当事人不愿调解的,才以村上的名义填写矛盾“上报卡”,上报到乡综治中心,乡综治中心再分门别类,按照法定职责交给相关单位,比如派出所、司法所、土管、计生、林业等部门,而不是由村上交给综治中心,综治中心再交回村上,来回踢皮球。
3、认真填写好台帐。台帐是平时工作的真实记录,对村上的要求是台帐“一本走”,即以台帐为主,以其他档案为辅,档案要按照经济、实用、简便的原则对平时工作记录进行收集整理。一般的纠纷调处完毕后简捷明了如实记录即可,不能不作记录,以便客观真实反映当地的治安状况和矛盾纠纷的整体运行情况,重大复杂的纠纷不能即时清结的债务纠纷、土地、边界纠纷等则要立卷归档,这里不要求每起口头调处一起小纠纷都要建立卷宗。总之,村级综治档案须是平时工作过程的真实记录,而不是编材料做档案,关起门来“闭门造车”,更不要把有限的资金花费在复制材料上而本末倒置,干好干坏一个样,亏待了干事人。
4、坚持开好每月例会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利用大会搞好治安承诺,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
5、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综治专项工作。一是选好十户长,推行邻里守望。选配十户长一般是就近,不要搞死搬硬套10户1个,讲数量、凑形式,造成十户长遍地开花,实际上是聋子的耳朵——摆设。目前要注意的问题是,十户长数量虽多,但待遇较低(不能兑现),导致他们没有责任心,没有积极性,不少乡村形同虚设。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要处理好十户长与治安员的关系,十户长这一称谓深深植根在广大各族人民群众的心目之中,早已被群众所接受,行政综合功能是十户长所不能取代的。实践中,我们可以探索实行选好十户长,由十户长的模式,并相应提高待遇,把那些洞悉事理的明白人,处事不惊的冷静人、随机应对的灵变人、敢打敢冲的精干人、能说会道的双面人选上来,从而实实在在地发挥他们排查调处民间纠纷、收集网罗社情民意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对那些举家外出打工的人家,其房屋、财产要落实看管人,实行邻里守望,十户联防。二是加大农村“一器一具一车”(变压器、农机具、农用车)管理和农用车载人整治。三是对本村外出流入人口在台帐上要记清,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四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转化工作,重点是防止其重新犯罪,现在明确一点这项工作由司法所教育建档为主,村上配合帮教,在台帐上记录清楚即可,村上不必另立卷宗。五是对上访重访缠访等重点人员都要建档立卡,一有风吹草动即要把他们盯住。六是在年末岁尾、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和敏感时期搞好季节性巡逻,并配置必要的木棒等自防护设备。建立有用的巡逻队。七是以村为单位对“四类”重点未成年人(闲散未成年人、有问题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留守未成年人)建档立卡,加强教育、帮助和管理。
三、狠抓“两个排查”,全力做好村级人民调解工作,大千世界,纷繁复杂。人们在社会活动中,由于认识语言上的差异、利益观的不同,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冲突。可以说是“事事有起因,时时有矛盾”。从法律角度看,社会矛盾纠纷大致分为三大类,即:民事纠纷、刑事案件和行政纠纷。为保证社会这个机体的正常有序运转,就要运用各种手段来解决这些纠纷。目前,我国解决民事纠纷的渠道有:诉讼、仲裁、复议、行政裁决、调解和信访等。而我国的调解体系又包括: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仲裁调解四种。
四、需要分清的几个关系
1、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工作站、调委会的关系。现在是松散状态。存在一个怎么管好乡村政法综治队伍,如何做到经费有保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的问题。应当做到:人员上有编制,经费上有保障,管理上有措施,机制上有活力。
2、与法庭的关系。要注意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起诉;违法的法院应予纠正。
3、与司法所的关系。主要以一指导、监督;二解答相关问题;三协助、参与调解;四检查;五调查研究及总结交流调解成功经验。
5 与派出所的关系。主要是发挥村警务室的作用真正实行1136配备
五、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切实预防职务犯罪,身为乡村主要干部,必须遵纪守法,以身作则,不当“土黄帝”,更不能做群体性事件的黑手、推手。去火上浇油,推波助澜。我们要明辨是非,有道理的,合法合理的支持,胡搅蛮缠的,则坚决旗帜鲜明的反对制止,决不能当“助手”。致富不能忘本,更不能超越法律之外,脱离党的领导。用好手中权力,预防职务犯罪。乡党委应采取机关干部、大学生村官挂职锻炼、进两委班子,以此改善村班子年龄、学历结构。抓好乡村干部的管理使用,加强村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规范行政行为。建立健全村务监督管理制度。一方面要实行村账乡管,乡财县管,严格财务制度,把好财务收支关口,全面真实地反映财务状况;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督检查,上级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对乡村基层村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乡村收入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要重点检查,及时整改,防止侵吞、挪用公款案件的发生。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震慑犯罪。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集中查办转移支付、扶贫开发、救灾救济等工作中的犯罪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情节严重的犯罪案件,坚决从严从快查处,以打击促预防净化社会不良之风。
供稿:和布克赛尔县夏孜盖乡 赵建军
一、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思想认识到位是关键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只有解决了认识问题,在行动上才会积极作为,而不是被动应付。 首先,要分清三种认识误区。一是认为综合治理是上级主管部门的事情,是综治部门的事情,从而行成自我意识,缺思“综治”观念,只要是涉及到综治维稳方面的,能让就让,能拖就拖,从而致使有些问题小事变成大事,民事转化为刑事。因此,作为乡村干部对综合治理的基本知识应当有所了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就是对社会治安问题,要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并作为全社会的共同任务,永久坚持下去。它是在总结我国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而确定的,早在1981年,中央就提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初形,经过10年的不断探索,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发布了两个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2001年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自治区发布了综合治理条例,可见,改革开放30多年,也是我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不断强化的30多年,现在我们国家社会大局稳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综合治理功不可没,所以从理论上看、从中央的决策来看,综合治理不是可不可做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做好,并且还要不断加强。二是误认为综合治理工作不能带来直接经济利益而轻视它,综治工作虽不能挣钱,但稳定却可以创造一个无与伦比的投资环境,这是花多少钱都不一定买得来的,它是创造间接利益无法计算的。三是认为社会治安防不胜防,综合治理靠运气。虽然综合治理内容较多,但归结起来其范围也是具体明确的,就是运用六种手段(打击、预防、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坚持16字方针,即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遵循三个原则,即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出资。最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实行一票否决,所以要克服麻痹意识正识思维。其次,前后纵横对比,切实需要增强做好综治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使命感。纵观历史可以得出,我们国家现在处于发展最好的时期,政治清明,方向正确,轻徭薄赋,休养生息,惠民政策不断出台,如免去农业税,免去9年义务教育学杂费和三提五统,农村合作医疗,村村通路、电、水,退耕还农补贴,种粮补贴,农网改造,家电下乡,富民安居楼补贴等等,农民得到了很多很多实惠。“楼上楼下电灯电话”,曾经是前百年的梦想成了现实,手机、摩托车、小汽车几乎遍及城乡,新农村建设遍地开花,逢此太平盛世,乃全民之福,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来维护国家安全、来保护这一来之不易的胜利成果,特别是我们乡村级干部更应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带着感情做好综治维稳工作。 第三,着眼大局,认清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增强危机感。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虽然是两大主题,但世界并不太平,表现在:1、局部战争从未停止,恐怖袭击,暴力事件从未间断。全世界200多个国家70多亿人口,人均寿命不到47岁,而我们国家人均寿命已经上升到70多岁以上。2、西方反华势力时刻都没有忘记对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颠覆和破坏。由于价值观不同、宗教信仰不同,他们经常打着“人权”、“民主”的幌子去干涉别国内政之实,在许多国家实行颜色革命,搞和平演变。3、分裂势力一直还在蠢蠢欲动。4、法轮功(邪教)顽固分子在西方敌对势力的鼓动收买下频繁捣乱。5、日本也一直在觊觎中国、制造麻烦。6、国内藏独、疆独分子在西方敌对势力支持下不断煽动闹事。7、境内“实际神”、“门徒会”等邪教组织无孔不入,阴魂不散。8、农村青少年犯罪时有发生。我国乡村发展不均衡,所有这些都充分说明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还有,这就要求我们居安思危,增强责?感,警醒思想,未雨绸缪,为官一任确保一方平安。
二、真抓实干,切实把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乡党委书记、乡长、分管领导、村书记、村主任、单位、部门领导要各负职责。乡党委书记、乡长、分管领导、村书记、村主任、单位、部门领导是?辖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任人。
2、要弄清“六联机制”的真正含义。在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作为抓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要在精神实质上在基层推行领导包村干部包户,在乡村实行警治联勤。平安幸福,它是四个文明建设的一部分,也是平安建设的具体化,模范平安家庭评比(复验)主要是典型引路,道德教化,因此,要注意两点:一是选好典型,如遵纪守法、勤劳致富、邻里和睦、敬老爱幼等典型,不求多,但求优;二是扩大宣传声势,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利用广播、电视以及开群众大会、公开发喜报、敲锣打鼓发牌子等活动,树立典型,宣传典型,标榜典型,以正面典型引领社会风尚,以模范平安家庭评比践行“模范平安家庭”的社会主义信念观,从而来净化人们的思想,洗礼人们的灵魂。真正发挥社会公德的修复力、感染力和推动力。相反,如果不搞宣传声势,悄悄的搞评比,那可能没有社会效果,或者社会效果甚微。为了不从复,可以和综治宣传月、六五普法、法制六进等结合起来。进村入户面对面是当今非常好的一种密切联系群众的方式,这一活动还需要完善,一是要力避形式主义,二是要解决好干部乐意进村入户、群众乐意接受的问题,三是要尽量避免扰民,四是要解决好进村入户的主体,范围和方式等。联制还有待规范,主要是避免一阵风,挤牙膏式等问题,要带着“解决问题”的宗旨,有针对性的联合,并和矛盾纠纷运行有机结合,具体做法是:小的纠纷由十户长随时随地调处,十户长解决不了的要和治调主任联系,由治调主任、村主任、村书记共同调处,村上解决不了或当事人不愿调解的,才以村上的名义填写矛盾“上报卡”,上报到乡综治中心,乡综治中心再分门别类,按照法定职责交给相关单位,比如派出所、司法所、土管、计生、林业等部门,而不是由村上交给综治中心,综治中心再交回村上,来回踢皮球。
3、认真填写好台帐。台帐是平时工作的真实记录,对村上的要求是台帐“一本走”,即以台帐为主,以其他档案为辅,档案要按照经济、实用、简便的原则对平时工作记录进行收集整理。一般的纠纷调处完毕后简捷明了如实记录即可,不能不作记录,以便客观真实反映当地的治安状况和矛盾纠纷的整体运行情况,重大复杂的纠纷不能即时清结的债务纠纷、土地、边界纠纷等则要立卷归档,这里不要求每起口头调处一起小纠纷都要建立卷宗。总之,村级综治档案须是平时工作过程的真实记录,而不是编材料做档案,关起门来“闭门造车”,更不要把有限的资金花费在复制材料上而本末倒置,干好干坏一个样,亏待了干事人。
4、坚持开好每月例会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利用大会搞好治安承诺,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
5、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综治专项工作。一是选好十户长,推行邻里守望。选配十户长一般是就近,不要搞死搬硬套10户1个,讲数量、凑形式,造成十户长遍地开花,实际上是聋子的耳朵——摆设。目前要注意的问题是,十户长数量虽多,但待遇较低(不能兑现),导致他们没有责任心,没有积极性,不少乡村形同虚设。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要处理好十户长与治安员的关系,十户长这一称谓深深植根在广大各族人民群众的心目之中,早已被群众所接受,行政综合功能是十户长所不能取代的。实践中,我们可以探索实行选好十户长,由十户长的模式,并相应提高待遇,把那些洞悉事理的明白人,处事不惊的冷静人、随机应对的灵变人、敢打敢冲的精干人、能说会道的双面人选上来,从而实实在在地发挥他们排查调处民间纠纷、收集网罗社情民意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对那些举家外出打工的人家,其房屋、财产要落实看管人,实行邻里守望,十户联防。二是加大农村“一器一具一车”(变压器、农机具、农用车)管理和农用车载人整治。三是对本村外出流入人口在台帐上要记清,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四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转化工作,重点是防止其重新犯罪,现在明确一点这项工作由司法所教育建档为主,村上配合帮教,在台帐上记录清楚即可,村上不必另立卷宗。五是对上访重访缠访等重点人员都要建档立卡,一有风吹草动即要把他们盯住。六是在年末岁尾、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和敏感时期搞好季节性巡逻,并配置必要的木棒等自防护设备。建立有用的巡逻队。七是以村为单位对“四类”重点未成年人(闲散未成年人、有问题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留守未成年人)建档立卡,加强教育、帮助和管理。
三、狠抓“两个排查”,全力做好村级人民调解工作,大千世界,纷繁复杂。人们在社会活动中,由于认识语言上的差异、利益观的不同,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冲突。可以说是“事事有起因,时时有矛盾”。从法律角度看,社会矛盾纠纷大致分为三大类,即:民事纠纷、刑事案件和行政纠纷。为保证社会这个机体的正常有序运转,就要运用各种手段来解决这些纠纷。目前,我国解决民事纠纷的渠道有:诉讼、仲裁、复议、行政裁决、调解和信访等。而我国的调解体系又包括: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仲裁调解四种。
四、需要分清的几个关系
1、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工作站、调委会的关系。现在是松散状态。存在一个怎么管好乡村政法综治队伍,如何做到经费有保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的问题。应当做到:人员上有编制,经费上有保障,管理上有措施,机制上有活力。
2、与法庭的关系。要注意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起诉;违法的法院应予纠正。
3、与司法所的关系。主要以一指导、监督;二解答相关问题;三协助、参与调解;四检查;五调查研究及总结交流调解成功经验。
5 与派出所的关系。主要是发挥村警务室的作用真正实行1136配备
五、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切实预防职务犯罪,身为乡村主要干部,必须遵纪守法,以身作则,不当“土黄帝”,更不能做群体性事件的黑手、推手。去火上浇油,推波助澜。我们要明辨是非,有道理的,合法合理的支持,胡搅蛮缠的,则坚决旗帜鲜明的反对制止,决不能当“助手”。致富不能忘本,更不能超越法律之外,脱离党的领导。用好手中权力,预防职务犯罪。乡党委应采取机关干部、大学生村官挂职锻炼、进两委班子,以此改善村班子年龄、学历结构。抓好乡村干部的管理使用,加强村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规范行政行为。建立健全村务监督管理制度。一方面要实行村账乡管,乡财县管,严格财务制度,把好财务收支关口,全面真实地反映财务状况;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督检查,上级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对乡村基层村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乡村收入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要重点检查,及时整改,防止侵吞、挪用公款案件的发生。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震慑犯罪。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集中查办转移支付、扶贫开发、救灾救济等工作中的犯罪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情节严重的犯罪案件,坚决从严从快查处,以打击促预防净化社会不良之风。
供稿:和布克赛尔县夏孜盖乡 赵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