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末,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在其他有禁止吸烟标识的公共场所要带头不吸烟。
《通知》出台后,不仅在普通民众中引发热议,更给各级党政机关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改变。最近,只要到开发区(兴隆)创业大厦就会发现许多意想不到的变化:办公室和会议室都贴上了醒目的禁烟标识,以前随处可见的烟头少了许多,最近召开的几次会议上也不再是“烟雾缭绕”。
面对号称“史上最严”的禁烟令,一位已经带头戒烟的干部感慨地说:“不抽烟也很好,咳嗽的毛病都没了,身体好多了。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其实不仅是对领导个人的健康保护,更能给机关带来上行下效的‘清新之风’,这样的‘风清气正’是当前我们党员队伍所需要的,更是人民群众热切盼望的。”对于中央发布的其它各项党风廉政纪律要求,党工委班子成员也都表示坚决拥护,一定会以身作则贯彻到位,让人民群众切实看到党员干部改革的决心和改革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