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今日江格斯乡集中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十二不准”》。
会议强调,“十二不准” 是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改进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深入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深化,是贯彻落实教育实践活动“立学立改、立查立改”的基本要求。全乡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 “十二不准”精神,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让“十二不准”的精神入脑入心,切实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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