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县察汗托海牧场采取五项措施,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
一、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坚持预警在先、教育在先、控制在先、调解在先的原则,建立了村调委会每十天一次、场调委会每半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的过程中,既对婚姻家庭、债务、损害赔偿、土地、草场、相邻关系等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又对老百姓所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根据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制定应急处置机制,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
二、建立矛盾纠纷化解责任机制。我场建立了一个二级矛盾纠纷处理工作站和5个三级矛盾纠纷处理工作站。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帐,进行预警分析,制定对策。并根据矛盾纠纷类型和部门职责,落实牵头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明确调处要求和调结时限,进行分流,落实交办督办。对一些重大苗头性、全局性的问题及时报告综治维稳中心,以便做出应急决策,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做到矛盾出现在哪里,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夯实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场,矛盾不上交,减少不稳定因素。
三、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为了实现上下联动、部门联动机制的运行,场部成立了综治维稳中心,由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妇联、计生、卫生、民政、国土、林业等相关部门的业务骨干组成,集中办公,不定时的进行座谈研究,实行“8+x”工作模式。并建立了“六统一”工作流程。即统一排查、统一受理、统一研究、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注重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结合起来,完善多渠道解决争端的机制,着力“事要解决”,不留隐患,既做到了解决问题,又维护了农牧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由综治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制定了《察汗托海牧场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计报表(月报)》,村定期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规范报送内容,重要时期实行“零报告”制度。
五、建立宣传教育培训机制。建立调解员学习制度,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交流、以会代训等形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素质,宣传人民调解成果,引导群众主动和自愿地首选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