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统一协调,在事关重大工作决策中集体研究决定,坚决不搞“一言堂”,不搞个人说了算。
二是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了一岗双责责任书,进一步强化责任制的考核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作为一项政治纪律认真抓好,保证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建立健全了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监督制度、诫免谈话制度等。强化了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和《一岗双责考核实施细则》,把考核、检查和群众测评结合起来量化打分,把结果与评先、评优、晋级、干部的使用挂钩,增强考核的实效性。
三是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制止奢侈享乐、铺张浪费歪风。充分利用会议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宣传思想教育。结合场财政与农经等部门的年度财务审计,加大了对本部门的财务审查。在检查中认真查摆问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纠正财务收支中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