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早”。针对矛盾纠纷多发性季节、地域,超前做好预防工作,防范未燃。大力推行“四调一线”工作方法,即信息在一线掌握,隐患在一线消除,矛盾纠纷在一线化解,问题在一线解决,及时稳妥地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了群体性事件及“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二是抓“小”。就是针对可能引发事端的轻微矛盾纠纷,做到及时排查发现,及时妥善调处,避免事态扩大。
三是抓“快”。就是做到调解迅速及时,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和信息沟通网络,及时发现及时调处。调解人员获取矛盾纠纷信息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
四是抓“细”。就是疏导工作细致认真,矛盾纠纷在初始阶段,有可能表现异常激烈,调解人员除控制局势外,还应细心观察矛盾纠纷的起因、性质和双方当事人的特点,因事而异,因人而异,对症下药抓好疏导工作。
五是抓“苗头”。就是充分发挥矛盾纠纷信息网络的作用,及时反馈信息,纠纷露头,速做工作,把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迅速抑制或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