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用水者协会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群众性社团组织,这个性质决定了能够且有能力监督管理站足量、适时配水,防止水管单位小水大配,延时配水等现象,维护了正常的供、配水秩序。
协会把公开配水、公开水量、公开收费、公开监督作为全年工作重点,为灌区管理体制的理顺和灌溉面积的扩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收到了以下效果。新地乡木乎尔一村支渠用水者协会。
协会实行民主决策、自主经营、经济自立、自求发展的内部机制,在灌溉管理站的指导和监督下,依法从事工程管理与开发,灌溉管理与灌水服务,确保灌区工程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灌溉面积的逐步扩大。目前协会共有用水户181户,会员代表35人,理事15人,控制面积1.9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