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汗托海司法所在日常工作中突出“六字工作法”,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牧场和谐稳定。
“查”,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做到排查矛盾信息月月报,不稳定因素及时报,群体性事件立即报。
“防”,即防矛盾激化。开展集中排查与分散排查相结合、点与面相结合的矛盾纠纷排查。
“梳”,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性问题逐类登记造册,分类分级,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落实到位。
“快”,即快速调解。第一时间赶至矛盾纠纷现场,一般纠纷当日受理、当日调解、当日履行;案件较为复杂的,充分了解案情后及时做出调解意见;调解不成功或不接受调解的案件,在做好法制宣传和稳控措施的前提下,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来解决问题。
“细”,即要求工作细致。用真心感化当事人,用爱心帮助当事人,用耐心听取当事人意见,用恒心向当事人讲解法律、政策。把历史遗留、复杂疑难、易反复的纠纷列为重点回访对象,定期回访复查,确保矛盾纠纷不反弹。
“公”,即依法公正。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达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落实,公平、公正的调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