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组织机关干部下村队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使各民族群众和睦相处,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扎实推进以法治进乡村为主的“法治六进”活动。组织计生办、土管所、草原站、妇联等部门开展法律咨询活动,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引导群众依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农牧民群众安居乐业,生产生活秩序稳定,文化生活健康向上,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是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法制宣传。以便民、近民、利民为原则,结合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和思维习惯,选择农牧民群众最喜爱、最容易接受的宣传方式,更多地运用图片展览、影片放映、普法鼓词等形式来搭载法制宣传内容,加强法制宣传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