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实行严格的首问负责制,接访值班干部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和意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促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做好维稳工作。
二是强化隐患排查。不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隐患排查活动,做到随时掌握好不稳定人员的动态,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展开工作。重点针对草场、土地和邻里纠纷等矛盾定期进行了摸底调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场。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综治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众性事件工作预案,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具体责任人制度,做到出现问题有人负责,切忌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四是强化矛盾化解。发挥综治员和调解员的作用,有针对性的、合理化地引导群众互谅互让、平等协商,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真正实现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不合理的解释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