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定人定点,铺好组织网。围绕建立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律援助制度体系,以“一村一法律顾问”为目标,组织司法工作人员等人员担任5个村常年法律顾问,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及时申请法律援助,提高维权效率,实现 各村法律顾问全覆盖。
二是一村一卷,搭好联系桥。制定《村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内容包括重大事项报告、定期服务、工作日志、工作交流、回访检查等工作制度,督促村法律顾问与挂钩村建立联系,落实一村一卷、一事一议。
三是强化联动,拓好服务面。服务形式上,加强村法律援助顾问与村级组织建设的联动;服务内容上,除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援助外,法律顾问还将参与农村综治工作,积极掌握矛盾纠纷动态,主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协助解决群众上访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