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调整充实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会议,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努力探索精神文明创建队伍管理的新机制。建立和完善场、村两级文化队伍,打造一支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文化队伍。
二是强化宣传,注重实效。以“学雷锋活动月”、 “综治宣传月”“民族团结教育月”等为契机,广泛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美德教育活动。通过干部下乡宣讲、散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对农牧民开展“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树新风”活动,引导农牧民革除各种陋习,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广大群众整体素质和精神面貌得到了明显提高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