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枣阳市人社局以此为契机,组织各二级单位工作人员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在枣阳市兴隆镇法治广场东南角,印有养老保险政策、医保政策、精准扶贫政策等的4米长1.5米宽的展板格外醒目,几名人社工作人员忙碌地工作着,这是枣阳市人社局选派有丰富法律知识和熟悉工作业务的工作人员组成的“12·4”法律宣传咨询点。
在咨询台前不时有群众前来咨询,问大家最关心的城镇居民医保缴费问题、报销问题;问目前正在进行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续保问题;问涉及民生的就业政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问工伤保险政策,如何工伤认定等;问年底最多的要回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的应对方法等等。
工作人员认真地解答着群众一个个有关劳动保障工作的疑问;在答疑解惑的同时,工作人员们还向广大群众分发了有关《劳动法》宣传手册和枣阳市人社局各业务单位编制的、《枣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枣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创新社会保险政策》、《农民工维权须知》等宣传资料。
通过人社工作人员们耐心细致的解答和发放的多种宣传资料,不但在广大市民中普及了法律知识,更让许多群众了解了人社系统的业务;不但唱响了人社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旋律,更树立了人社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活动期间,枣阳市委副书记柯红勇同志,带领市“四大家”分管领导翻阅了发放的宣传资料,对枣阳市人社局的法律宣传工作给予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