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 进一步加强孕情跟踪服务,加大计生对象摸排力度,加强孕前管理,及时掌握育龄妇女生育信息。
二是加强节育措施的落实,摸清底子,把工作做实做细,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节育措施任务的指标要求。
三是加强对计生法律法规和计生知识的宣传,使全场形成一个良好、健康的婚育观。
四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强化流出人口的管理措施,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及时、准确的信息交流与反馈制度,使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得到有效遏制。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