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综治工作能力建设。组织村队治保主任、十户长学习,加强自身素质,找准位置,做到业务精通,提高驾驭综治工作的能力。
二是坚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到位。乡党委及时调整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责任,结合县委、政府以及政法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政策,坚持早发现、早解决,主要以调节为主,找出原因、分析性质有效的化解了各种矛盾纠纷。
三是做到受理案件办结认真记录到位。在以往的工作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综治工作档案记录,坚持来信来访记录,认真对待每位村民,详细记录矛盾排查登记表,并认真做好受理案件办结记录,做到一事一案一结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