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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初结成果

时间:2018-08-28 18:11来源: 中国农业新闻网作者:佚名收藏

  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初结成果

  (记者 刘强)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了解到,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探索“一带一路”知识产权机制建设、推进与沿线国家知识产权各领域合作上不断取得积极进展。

  2016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原国家工商总局、版权局、商务部、北京市政府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举办“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会上通过了《加强“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领域合作的共同倡议》(简称“共同倡议”),并发布了《“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中方主办单位加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的措施》(简称“合作措施”)。

  根据《共同倡议》和《合作措施》的相关内容,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教育部和国内知名高校,共同开展“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学位教育项目,由中国政府提供奖学金资助,邀请沿线国家知识产权机构官员和从业人员等来华攻读知识产权法律或管理方面的硕士学位。由上海同济大学负责为沿线国家培养知识产权法硕士,首批12名学员已经入学。2017年12月,该项目第二期招生工作启动,目前已完成招生工作,共录取学生30人。

  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先后举办了欧亚专利制度报告会、2017年“一带一路”国家专利审查制度培训班、2018年第一期湄公河国家知识产权培训班,启动中国—东盟传统医学数据库建设。并于2016年、2017年向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专利局派遣培训讲师共4人,2017年向沙特专利局、埃塞俄比亚知识产权局派遣培训讲师各2人。为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机构的信息化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累计向沿线24个国家的知识产权机构提供“云专利审查”(CPES)系统接入账号,其中新加坡和沙特阿拉伯已经成为CPES系统的正式用户。

  2017年9月,我国与柬埔寨在京签署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根据该协议,柬埔寨同意在中国境内有效的发明专利可不经实质审查程序、直接在柬埔寨办理登记生效手续。这是我国首次与有关国家达成类似安排,表明中国专利审查质量得到国际认可。首批生效的20件中国专利分别来自同方威视/清华大学、中兴和华为等中国高科技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

  2018年4月2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科技部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正式签署。根据该谅解备忘录,老挝对中国发明专利审查结果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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