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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农村厅为10家优秀国家级示范社颁证

时间:2019-11-22 16:04来源: 天眼新闻作者:佚名收藏

  10家国家级示范社分别是:  贵阳市南明区绿宝石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赤水市两河口乡兴发冷水鱼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盘州市普古银湖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西秀区大坝村延年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黔西县金碧镇杨勇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铜仁市碧江区和平油茶专业合作社  平塘县掌布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从江县秀塘乡诚信香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兴义市绿缘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贵安新区马场镇林卡辣椒种植专业合作社

  据了解,农民合作社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载体,作为一种具有广泛适应性和无限创造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整个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格局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截至目前,我省拥有国家级合作社209家,省级以上示范社343家,市级示范社661家,县级1278家。   其中,国家级示范社是由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按照《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各地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查复核和媒体公示,最终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国家示范社每2年评定一次,并实行动态监测制度,每2年开展一次监测。对监测合格的国家示范社,农业农村部将发文确认并公布;对监测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国家示范社资格,从国家示范社名录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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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评为国家示范社的合作社将在财政、项目、金融等各方面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以进一步提升自身管理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

  在财政支持方面,各省、市、县(区)财政会根据财力状况,安排示范社专项扶持资金。  在金融信贷服务方面,具有担保功能的示范社可以运用联保、担保基金和风险保证金等联合增信方式为成员贷款提供担保。  在建设项目方面,涉农项目主管部门将把示范社作为农业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独立申报,凡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优先安排示范社承担。  在用地用电方面,示范社兴办加工企业等所需要的非农建设用地,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优先安排用地计划,依法及时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种植业用电以及各种畜禽产品养殖、水产养殖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在品牌公益推广方面,国家示范社所生产的农产品将得到相关宣传部门的免费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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