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中,常会发现使用同一种药剂防治同一种有害生物时,由于地区环境条件的差异而致药效差别很大。其中,主要的环境因子是温度、湿度、雨水、光照、风、土壤性质及作物长势等。在用药时环境条件的改变,不但可明显药效生物体的生理活动,而且可影响药剂的理化性质,结果都会影响药效。
温度对农药效力影响较大,特别是对杀虫剂而言更是如此。一般来讲在一定温度范围内,温度越高,药剂的生物活性和有害生物的生活力均较强,药效容易发挥,有害生物容易中毒。湿度对药剂防治效果影响较小,但很复杂,常因药而异,因具体情况来定。光照常和温度的关系密切,但单就光照而言,不同的农药反应也有所不同,大部分农药均可不同程度地被光照所分解,甚至有的会很快光解失效。但有的药剂,特别是不少除草剂,只有在光照下才起到杀草的作用。风和雨均可影响农药的使用操作、滞留量和持效期。一般情况下,施药后如很快遇雨则常要补施。但这也要因具体情况而有所区别,适当降雨可明显提高土壤处理使用药剂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