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荣成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机局财政局关于大力推广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市农机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荣成市2013年小麦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并下发各镇街实施。
《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实施的主体是农机专业合作社,主要实施内容是:2013年,市财政设立小麦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专项补助资金。其中,小麦秸秆粉碎还田作业补助每亩10元,总计303万元;小麦秸秆切碎器购置补助款98万元。补助方式为“以奖代补,以机代补,先干后补”。《实施方案》同时还明确了项目补贴兑现方式及验收办法的七个步骤:
1、落实面积。根据各镇街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参照2013年度全市小麦直补面积,确定全市小麦秸秆粉碎还田作业补助面积。
2、签订合同。参与项目实施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同周边村队签订小麦秸秆粉碎还田订单作业合同,并上报市农机局备案。
3、作业确认。作业结束后,农机专业合作社与农户签订《作业单》。
4、验收检查。首先,用户要把好第一关,在《作业单》上签字确认真实的作业面积;各村委要把好第二关,在《作业单》上盖章确认;其次,镇街农机管理服务站要做好初步验收确认;最后,市农机局、财政局组成联合验收小组进行项目检查验收。
5、兑付补贴。小麦秸秆粉碎还田作业补助款采取“以奖代补,以机代补,先干后补”的方式发放。项目涉及的所有农业机械,有农机补贴的按照补贴程序购置;没有农机补贴的由政府采购办统一招标采购。项目验收结束后根据验收小组确认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作业面积,将以上机械兑现奖励给农机专业合作社。
6、保障措施。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领取了小麦秸秆切碎器而没有使用的,将追回所发放的秸秆切碎器;如果发现合作社瞒报、虚报作业面积的,按照瞒报、虚报面积两倍的标准扣减作业补助款;如果镇村有关责任人把关不严,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7、机具管理。小麦秸秆粉碎还田作业项目发放的所有农业机械所有权属参与项目实施的农机合作社,其中拖拉机、玉米贴茬播种机由农机合作社统一调配使用,小麦秸秆切碎器归合作社成员使用并负责维护保养。以上所有农业机械两年内不得转卖,并且要纳入合作社固定资产管理。
截至目前,荣成市财政部门在资金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已经先期拨付了131.8万元,购置了1000台小麦秸秆切碎器、300台玉米硬茬播种机及10台小四轮拖拉机免费发放给了参与项目实施的35个农机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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