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完善县级以上重大病虫防控指挥协调机构,密切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切实落实重大病虫疫情“政府主导、属地责任、联防联控”的防控机制,将病虫害监测防控、疫情处置和农药管理等工作纳入农业部门考核事项。在病虫害防控关键时期,要加强工作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政策扶持。
多渠道增加植保防灾减灾资金投入,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病虫害应急防治和统防统治的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探索重大植物疫情铲除、生物防治和高效低毒农药推广的补贴机制,加大专业化防治组织购置植保机械的补贴力度。要保障基层植保机构开展病虫害监测预报和防控指导所需经费,加强对田间作业接触有毒有害物品和疫情的劳动保护,落实相关福利待遇。建立工作考核激励机制,鼓励植保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试验示范和推广服务。
三、完善规章制度。
加强植保法规体系建设,尽快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制订《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建立健全适应国际惯例、符合国内实际的检疫审批、病虫害监测防控、专业化统防统治、农药安全使用、植保人员考核管理等规章制度,完善植物保护标准体系,切实提升植保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